第章 总
第条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理明确验收责规范验收行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点制定规定
第二条 规定适中央者方财政全部投资者部分投资建设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___级堤防工程)验收活动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验收持单位性质分法验收政府验收两类
法验收指项目建设程中项目法组织进行验收法验收政府验收基础
政府验收指关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者关部门组织进行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时组织验收未验收者验收合格交付者进行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国家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二)关部门规定
(三)批准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批准设计文件相应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验收应施工合验收
第六条 验收持单位应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应三分二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验收鉴定书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验收结持异议应保留意见验收鉴定书明确记载签字
第七条 验收中发现问题处理原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委员(组长)争议问题裁决权半数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意裁决意见法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工程验收予通应明确予通理提出整改意见关单位应时组织处理关问题完成整改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 项目法参建单位应提交真实完整验收资料提交资料负责
第十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监督理工作
水利部属流域理机构(简称流域理机构)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监督理工作
县级方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规定权限负责行政区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监督理工作
第十条 法验收监督理机关项目法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理
水行政部门者流域理机构组建项目法该水行政部门者流域理机构项目法验收监督理机关方民政府组建项目法该方民政府水行政部门项目法验收监督理机关
第二章 法验收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工程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组织法验收项目法根工程建设需增设法验收环节
第十三条 项目法应开工报告批准___工作日制定法验收工作计划报法验收监督理机关竣工验收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完成相应工程应项目法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检查认建设项目具备相应验收条件应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 法验收项目法持验收工作组项目法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组成必时邀请工程运行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外代表专家参加
项目法委托监理单位持分部工程验收关委托权限应监理合者委托书中明确
第十六条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应报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核备项目法组织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型枢纽建筑物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应报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核定项目法通法验收核定合格项目法应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收核定材料日起___工作日完成核定
第十七条 项目法应法验收通日起___工作日制作法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报送法验收监督理机关备案
法验收鉴定书政府验收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 单位工程投入验收单项合工程完工验收通项目法应施工单位办理工程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通单项合工程完工验收日算起保修期限合约定执行
第三章 政府验收
第节 验收持单位
第十九条 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持单位持竣工验收持单位根工作需委托单位持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国家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持单位国家关规定确定
前款规定外国家确定重江河湖泊建设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持单位水利部
前两款规定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持单位原确定:
()水利部者流域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中央项目竣工验收持单位水利部者流域理机构
(二)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方项目中央投资竣工验收持单位水利部者流域理机构方投资竣工验收持单位省级民政府(者委托单位)者省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者委托单位)
(三)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项目竣工验收持单位省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者委托单位)
竣工验收持单位水利部者流域理机构根工程实际情况会省级民政府者关部门持
竣工验收持单位应工程开工报告批准文件中明确
第二节 专项验收
第二十条 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移民安置应完成相应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国家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商关部门意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进行
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应收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日起___工作日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阶段验收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组成部分
第三节 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 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持单位根工程建设实际需增设阶段验收环节
第二十四条 阶段验收验收委员会验收持单位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理单位代表关专家组成必时应邀请项目方民政府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验收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 型水利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前根需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章第四节关竣工技术预验收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 水库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应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第二十七条 验收持单位应阶段验收通日起___工作日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报送竣工验收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备查资料
第四节 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 竣工验收应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满足定运行条件___年进行期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持单位意适延长期限长超___月逾期进行竣工验收项目法应竣工验收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第二十九条 竣工财务决算应竣工验收持单位组织审查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___日方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项目法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法验收监督理机关审查报竣工验收持单位竣工验收持单位应收竣工验收申请日起___工作日决定否意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 竣工验收原批准初步设计确定标准容进行
项目总体初步设计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原总体初步设计标准容进行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项目总体行性研究没总体初步设计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原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标准容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周期长者法继续实施项目已完成部分工程单项工程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分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两阶段
第三十三条 型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应关规定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持单位根需决定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第三十四条 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持单位关专家组成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解答关问题
第三十五条 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持单位关水行政部门流域理机构关方民政府部门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理单位代表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竣工验收持单位根竣工验收需委托具相应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 项目法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做关验收准备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问题作验收单位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字
第三十八条 竣工验收持单位应竣工验收通日起___工作日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发送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法完成工程建设务
第五节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工程移交
第三十九条 项目法关单位应竣工验收鉴定书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尾工完成通验收项目法应处理情况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持单位
第四十条 工程通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尾工完成通验收竣工验收持单位项目法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水利部统制定
第四十条 项目法工程运行理单位工程通竣工验收应时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移交项目法参建单位应法律法规规定合约定承担续相关质量责项目法已撤消撤消该项目法部门承接相关责
第四章 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项目法时限求组织法验收者具备验收条件组织法验收法验收监督理机关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 项目法参建单位提交验收资料真实导致验收结误提交真实验收资料单位承担责竣工验收持单位收回验收鉴定书责单位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果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四十四条 参加验收专家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验收监督理机关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取消参加验收资格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四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员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职权徇私舞弊尚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五章 附
第四十六条 规定称项目法包括实行代建制项目中项目法委托项目代建机构
第四十七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应具备条件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关验收资料成果性文件等具体求关验收规程执行
第四十八条 政府验收需费应列入工程投资项目法列支
第四十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活动参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流域理机构省级民政府水行政部门根规定制定验收理实施细
第五十条 现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关验收规定标准规定致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规定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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