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校老师和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凭在本室借阅图书。学生图书由语文老师或班主任代借。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为进一步规范大队档案借阅程序,加强档案利用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本机关人员利用档案,要根据档案的密级和内容,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
凡本社区居民均可从阅览室借阅图书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方便员工查阅各类资料,使图书管理规范有序,特制定此办法。
图书资料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造册、借阅工作,保证图书资料的整洁,防止图书遗失。
为规范网格信息查询、借阅管理,既充分发挥网格信息的作用,又确保网格信息的安全完整,特作出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