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 聘期限
聘期限 年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中试期 月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聘岗位
1.甲方根工作需乙方具备工作力业资格安排乙方 岗位工作具体职责 乙方意乙方签订具体岗位目标责书岗位目标责书聘合具等法律效力
2.甲方根工作需乙方工作力表现等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目标责书甲乙双方签订岗位目标责书岗位目标责书约定执行
第三条 工作纪律奖惩
1.甲方应制定具体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职权清楚责明确考核公正奖惩分明
2.甲方权根国家现行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理规章制度乙方违反甲方规定予相应处理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甲方法制定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求觉服甲方理教育恪职守努力完成职工作
4.甲方级单位关规定乙方工作实绩贡献严格考核基础予奖惩
第四条 工作条件劳动保护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需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工作条件效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2.甲方实行工时制度国家县关规定执行
3甲方应根工作需组织乙方参加必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 工资福利保险
1.甲方国家县单位关政策规定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作报酬标准甲方月支付乙方报酬
2.甲方根国家县单位关规定调整乙方工资报县事部门审批
3.乙方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发放国家关规定甲方法制定规章制度执行
4.甲方法律法规关政策规定期乙方办理缴纳养老医疗保险中乙方应交纳部分甲方月乙方工作报酬中代扣缴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福利遇合中未权益乙方合期工非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事宜国家政策县单位关规定执行
6.甲方乙方单方面解聘合乙方享受相应工资福利遇政策规定
第六条 聘合变更
1.聘合法签订合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规定条款方擅变更合确需变更双方应协商致原签订程序变更合签订聘合变更书书面形式确定合变更容
2列情况变更合相关容:
(1)甲乙双方协商致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2)合订立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者废止
(3)抗拒素致合法完全履行
3.甲方根年度考核结果调整乙方岗位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合作出相应变更
第七条 聘合解
1.甲乙双方协商致合解
2.乙方列情形甲方时单方面解聘合:
(1)遵守请销假制度连续旷工超5工作日者1年累计旷工超15工作日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者聘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甲方关单位工作正常进行受治安行政处罚
(4)失职渎职造成重事恶性事件群众中造成良影响
(5)品行言行端造成严重果发生村(社区)干部身份符行群众中丧失威信
(6)滥职权侵犯群众利益严重损害群干群关系
(7)法追究刑事责
3.乙方列情形甲方单方面解聘合应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者非工负伤医疗期满事原工作事甲方安排工作
(2)乙方胜工作年度考核合格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者调整工作岗位胜工作
(3)聘合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原聘合法履行协商变更聘合达成协议
4.乙方列情形乙方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聘合:
(1)考入普通高等院校
(2)录者选调国家机关工作
(3)法服兵役
5.条第4款中情形外乙方求解聘合应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聘合未甲方协商致乙方应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合6月次提出解聘合未甲方协商致单方面解聘合
6.乙方列情形甲方解聘合:
(1)患病者负伤规定医疗期
(2)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
(3)工负伤确认丧失者部分丧失工作力
(4)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
(5)属国家规定解聘合情形
7.聘合解甲方应乙方开具解聘合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月办理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调转等手续
8.合期满根双方意愿确定终止续签合终止合员进入市场择业合期满择业创业灵活业享受国家规定关政策
9.连续2年考核称职予解聘解聘高校毕业生享受选聘意见规定切遇
10.国家省市县政策变化致合部分全部履行双方互承担违约责
第八条 聘合终止续订
1.聘合期满双方约定者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出现时聘合行终止
2.聘合终止甲方应乙方出具终止聘合证明书时办理相关手续
3.聘合期满前工作需乙方意愿双方协商意规定程序续订聘合方认续订聘合应合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方续订聘合应聘合期满前30日办理续订聘合期限工作容等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聘合续签书
第九条 双方约定:
1.
2.
3.
第十条 违反解聘合济补偿
()聘合双方事协商致甲方解聘合甲方应根乙方单位工作年限满年发相月工资济补偿超十二月工作时间满年年标准发济补偿金
(二)乙方患病非工负伤医疗期满事原工作事甲方行安排工作甲方解聘合甲方应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年发相月工资济补偿金超十二月
(三)乙方胜工作培训者调整工作岗位胜工作甲方解聘合甲方应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年发相月工资济补偿金超十二月
(四)聘合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已签订合法履行事协商变更合达成协议甲方解聘合甲方乙方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年发相月工资济补偿金
(五)济补偿金工资计算基数乙方解聘合年月均工资
(六)聘合履行期间乙方求解聘合单位出资进修培训乙方应规定赔偿进修培训费赔偿金额培训进修结业原单位服务1年培训费递减20%
第十条 聘合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聘合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愿协商协商成县组织事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二条 事项
1.合未事宜国家县关规定执行没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公合理原协商解决
2.合条款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国家法律法规准
3.甲方根工作需安排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派乙方参加培训学考察等乙方协商致签订岗位目标责书专项协议书变更合书等合附件合具等法律效力
4.乙方聘期间甲方县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事代理乙方事关系事档案县交流服务中心免费理解聘县交流服务中心乙方重新约定关代理协议
5.合式四份双方签字行生效县事部门鉴证甲乙双方执份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份存入乙方档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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