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引言 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的党内法规进行修订。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3年内两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 2. 一、《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为什么学?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学什么?三、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怎么做?
    • 3. 一、《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 1997年2月,中央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 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18年8月18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 4. 《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向全党进一步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对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
    • 5. 一、《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一)修订《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二)修订《条例》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三)修订《条例》是扎紧制度笼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
    • 6. (一)修订《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对纪律建设与时俱进提出了迫切要求。此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使《条例》成为继新党章之后,第二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其中的重要党内基础性法规,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一、《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
    • 7. (二)修订《条例》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都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条例》修订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一、《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
    • 8. (三)修订《条例》是扎紧制度笼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新《条例》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纪律“加码”,拧紧拧牢党纪螺栓,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一些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新型违纪行为划明红线,扎紧扎牢制度笼子,防止无据可依、无纪可执,着力提升纪律建设针对性,切实将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促使广大党员明规矩、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
    • 9.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四是坚决贯彻落实问题导向; 五是坚决贯彻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
    • 10.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 一是“一个思想”。 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是“两个坚决维护”。 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 11.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 三是“三个重点”。 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四是“四个意识”“四种形态”。 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 12.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 五是五处纪法衔接。即,主动适应和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六是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 13.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 七是“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增写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 八是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 14.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 修订总体情况新增11条、 修改65条、 整合2条。2015年版条例 (共133条)新修订的《条例》 (共142条)
    • 15.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解读 总则共5章43条,新增1条,修改25条,整合了2条。政治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26条,新增5条,修改12条。组织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15条,修改5条。廉洁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27条,新增2条,修改12条。群众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9条,新增1条,修改5条。工作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13条,新增1条,修改4条。生活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5条,新增1条,修改1条。修订的七个方面内容
    • 16. (一)总则修改内容 总则共5章43条,新增1条,修改25条,整合了2条。主要修改了九个方面内容:
    • 17. (一)总则修改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是《条例》整体修订的逻辑起点和思想源流。《条例》之所以需要修订,其关键就在于全党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坚决维护”写进《条例》,使其上升为党的政治纪律。“两个维护”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有铁的纪律作保障。
    • 18. (一)总则修改内容
    • 19. (一)总则修改内容这是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后,写入“四个意识”的又一部党内法规,体现了党内法规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 20. (一)总则修改内容
    • 21. (一)总则修改内容这是严格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时时提醒,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实践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
    • 22. (一)总则修改内容2018年1-8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60人次。第一种形态 48.2%第二种形态 45.7%第三种形态 5.1%第四种形态 1%
    • 23. (一)总则修改内容2018年1-9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329人次。第一种形态 49.0%第二种形态 43.5%第三种形态 6.3%第四种形态 1.2%
    • 24. (一)总则修改内容
    • 25. (一)总则修改内容该条规定意味着审查调查的重点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三种人”变为“三种人一问题”,这是着眼于发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作出的具体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我们当前和今后执纪审查的重点。三种人一问题三种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 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 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 26. (一)总则修改内容
    • 27. (一)总则修改内容“两个档次、四种方式”责令作出检查违反党的纪律党组织通报批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党组织且本身又不能纠正的改组解散
    • 28. (一)总则修改内容
    • 29. (一)总则修改内容将原《条例》中第19、20条合并为新《条例》的第20条,增加了“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情形。将原条例“故意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中的第一个“故意”去掉,降低了适用从重加重处分的门槛。
    • 30. (一)总则修改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纪法贯通,首要的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此次修订《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
    • 31. (一)总则修改内容相关修订有利于推进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法律惩治有效衔接,避免出现工作空白或规则冲突。
    • 32. (一)总则修改内容这是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处分的程序性规定,避免出现“带着党籍蹲监狱”等情况,体现了党规党纪是国法的先导,党纪严于国法。
    • 33. (一)总则修改内容 修改完善了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有关规定8
    • 34. (一)总则修改内容今年以来,已有多名包括中管干部在内的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自首,在反腐高压震慑之下,“自首效应”正在形成。同时,主动交代问题的人数也在逐步上升,2018年1-8月,全市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的,共计42人,其中在初核前的2人,初核中的32人,立案后的8人。
    • 35. (一)总则修改内容 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党纪处分决定宣布和 党员权利保障有关规定9
    • 36. (一)总则修改内容
    • 37.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本章共26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是整个《条例》中新增内容最多的章节。主要修改了七个方面内容:
    • 38.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增加这条规定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后,在反腐败特别是高级干部腐败问题中,几乎无一例外查到有政治问题,有的甚至想要篡党夺权。
    • 39.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40.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这些典型违纪行为主要源自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纪律建设的实践针对性。
    • 41.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七个有之”
    • 42.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43.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44.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45.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46.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47.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48.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49.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这些典型违纪行为主要源自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系列重要论述,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中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之一。
    • 50.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51.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等行为,本质上就是对抗组织审查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
    • 52.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党的十八大期间,中央巡视组开展了十轮巡视。从实现对31个省、区、市巡视全覆盖,到对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巡视全覆盖,再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开展巡视。
    • 53.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54.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55.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56.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57.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管党治党的八个责任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集体和分管责任整改责任纪律责任法律责任
    • 58.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所谓纪律责任,就是第67条规定,落实责任不力就要受到纪律追究。所谓法律责任,就是如果管党治党不力,或者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损害的,在承担纪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 59.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60. (二)政治纪律修改内容
    • 61. (三)组织纪律修改内容 本章共15条,修改5条。主要修改了三个方面内容:
    • 62. (三)组织纪律修改内容
    • 63. (三)组织纪律修改内容
    • 64. (三)组织纪律修改内容
    • 65. (三)组织纪律修改内容
    • 66. (三)组织纪律修改内容
    • 67.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27条,新增2条,修改12条。主要修改了三个方面内容:
    • 68.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
    • 69.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
    • 70.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今年以来,市委出台规定,严明财经纪律“十九个不准”, 制作印发公务接待、差旅费、办公费用等7大类报销模板, 全面压缩违规操作空间。费用报销单严格实行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会计、出纳“五字同签”,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发生。
    • 71.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今年1-8月份,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 72.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2018年处理275人处分262人查处204人2017年2016年查处121人查处219人处理167人处理333人处分164人处分313人40.7%39.3%37.4%47.6%49.8%44.7%
    • 73.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
    • 74.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
    • 75.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多次告诫领导干部:“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 76.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 增加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行为的处分规定3
    • 77.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利用职权”,主要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人员的职权。“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主要是指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等。“特定关系人”,主要是指与本人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 78.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4
    • 79. (四)廉洁纪律修改内容
    • 80.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9条,新增1条,修改5条。主要修改了三个方面内容:
    • 81.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 82.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
    • 83.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
    • 84.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保护伞” 一是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二是提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三是农村“两委”等人员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做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 85.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三类重点内容 一是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二是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三是“扫黑除恶”不力的。
    • 86.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
    • 87.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
    • 88.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
    • 89.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
    • 90. (五)群众纪律修改内容
    • 91. (六)工作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13条,新增1条,修改4条。主要修改两个方面内容:1
    • 92. (六)工作纪律修改内容
    • 93. (六)工作纪律修改内容
    • 94.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工作要实打实、硬碰硬,解决问题要雷厉风行、见底见效,面对难题要敢抓敢管、敢于担责。”(六)工作纪律修改内容
    • 95. (六)工作纪律修改内容 增加对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等行为,从重加重的规定2
    • 96. (六)工作纪律修改内容
    • 97. (六)工作纪律修改内容
    • 98. (六)工作纪律修改内容
    • 99. (七)生活纪律修改内容本章共5条,新增1条,修改1条。
    • 100. (七)生活纪律修改内容
    • 101. (七)生活纪律修改内容
    • 102. 三、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做到“四个作表率”。
    • 103. (一)要在认真学习上作表率。(二)要在大力宣传上作表率。(三)要在严格执行上作表率。(四)要在坚决维护上作表率。四个作表率三、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
    • 104. 三、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 (一)要在认真学习上作表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积极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辅导,机关党委、党支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党校教学培训课程,确保在10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前,实现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全覆盖、无遗漏。要注重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专题辅导等,真正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 105. 三、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 (二)要在大力宣传上作表率。各地各单位要将学习《条例》纳入“十进十建”活动重要内容,制定具体宣传方案、明确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电视、进报刊、进互联网,充分发挥“报”“刊”“网”“微”“端”等传播平台优势,推动形成全视角、全天候、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声势。要结合《条例》颁布实施后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以案说纪短片、编辑典型案例和审查调查对象忏悔资料,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条例》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 106. 三、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 (三)要在严格执行上作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 107. 三、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 (四)要在坚决维护上作表率。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敢于较真,真正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充分释放《条例》的制度威力,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条例》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县纪委已下发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学习不深入、宣传不到位、贯彻执行不严格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贯彻执行《条例》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依据《条例》予以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