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新入职人员 安全知识培训 2019年7月
    • 2. 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安全教育意义和目的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第四部分 事故及事故应急 第五部分 核与辐射安全基础知识
    • 3. 第一部分新入职人员安全 教育意义和目的
    • 4. 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意义 安全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它即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
    • 5.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 6. 2012年11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 (三)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 7. (九)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
    • 8. 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目的1、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工作期间人身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意识是进行安全生产的首要前提。 2、通过安全教育,了解你所在单位具有哪些安全生产特点,存在哪些危险危害因素以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了解企业纪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是每个人切身利益之所在。
    • 9.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1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 法规体系 框架批准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安全卫生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规章国务院规定的行政法规、条例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安全生产法律地方安全生产行政法规、规章
    • 11. (本页无文本内容)
    • 12. (本页无文本内容)
    • 13. (本页无文本内容)
    • 14. 我国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形式宪 法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第48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 15. 安全生产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是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性法律,是制定各项专项安全生产法律的依据。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16.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17.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18.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19.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思考: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 作业应该负什么法律 责任? 若导致事故发生,对强令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 《刑法》修正案规定,对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 20.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21.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22.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23.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员工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知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危险报告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 24. 劳动法《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力: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 25. 安全生产专项法律 针对特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和特定保护对象而制定的单项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26.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第三章“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41条规定:“企业必须贯彻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
    • 27.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及程序而颁布的条例、规定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
    • 28. 各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察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规定》
    • 29. 地方性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章 指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规范性文件。 对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它已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30. 安全生产标准 —对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的专门细化和量化 —安全生产标准属强制性标准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 31. 国际公约 经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也是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国际劳工公约,是国际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一种形式,它不是由国际劳工组织直接实施的法律规范,而是采用给会员国批准,并由会员作为制定国内安全生产法律依据的公约文件。 新中国成立后加入的条约有《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等》
    • 32. 第三部分基础安全生产 知识
    • 33.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安全文化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或有意识塑造的又为全体职工接受、遵循的,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思想和意识、安全作风和态度、安全管理机制及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企业安全进取精神:保护职工身心安全与健康而创造的安全而舒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和条件、防灾避难应急的安全设备和措施等企业安全生产的形象;安全的价值观、安全的审美观、安全的心理素质和企业的安全风貌等种种企业安全物质因素和安全精神因素之总和。
    • 34. 安全 理念安全高于一切 生命至高无上核安全 理念兴核强国 安全发展 纵深防御 以人为本零隐患 零违章 零事故 零伤害价值理念强军兴核 服务社会安全愿景理念提炼
    • 35.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危险、风险与安全 危险: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承受的能力。(危险是一个事实,是定性的东西) 风险:指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结合。他有两个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指发生概率的大小,严重性是指发生的后果。(风险是可以变化的,能够用数据来表示) 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概念就是:“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和财产损失”。 管理风险,控制危险。
    • 36.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事故与事故隐患 事故: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 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并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的职业 伤害。(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为过程中,突然发生 的、违背人们意志的,并迫使其有目的的行为暂时或永 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 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 37.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违章与不安全行为 违章:是指在作业过程中,违背所在组织制定的以及组织以外的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等制定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个人或组织由于意识、认识、技能局限,对潜在危险认识不足,而采取的某种行为。
    • 38. 人的不安全行为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忘记关闭设备)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 摆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 39. 人的不安全行为 7、攀、坐不安全 位置 (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 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未穿戴安全帽、防砸鞋、安全带) 12、不安全装束 ;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 40.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危险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高辐射区作业。 特种作业:
    • 41.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 42. 职业卫生 目前,我国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数、死亡数及新发病人数,均居世界首位。职业病危害以粉尘为主,职业病患者中尘肺病占71%,中毒占20%。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职业中毒47079例。同时,每年因职业病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合计达3000亿元,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很大。
    • 43. 职业卫生 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入人体: 从呼吸道进入:以气体、蒸气、气溶胶(粉尘、烟、雾)等状态存在于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都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 从皮肤进入: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气态和液态)能通过完整的皮肤进入人体,当患有皮肤病等原因造成皮肤损伤时,毒物更易通过受损皮肤进入。 从消化道进入: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易经消化道进入人体,主要是由于发生意外或因不注意卫生毒物经污染的手、衣物、食品而食入。
    • 44. 职业卫生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45. 职业卫生 修正前法定职业病共有10类115种:(1)职业中毒;(2)尘肺;(3)物理因素职业病;(4)生物因素职业病;(5)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眼病;(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8)职业性肿瘤;(9)职业性放射疾病;( 10 )其他职业病。 修正后法定职业病共有10类132种,新增职业病18种,删除职业病1种,对4项开放性条款进行了整合。
    • 46. 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是保障安全生产各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是长期实践和无数事故教训的总结,也是我们根据单位特点,制定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 47.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离不开制度,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保证。制度落实是最重要的,不落实制度等于没制度。我们在制度面前要少发挥一点主观能动性,要制度至上,而不是制度执行者至上。
    • 48.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 综合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技术制度 ----- 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制度 ----- 防暑降温管理 其他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 49.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
    • 50.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 5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 ◆ 纵向方面,各级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横向方面,各职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5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怎么干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谁干什么 各工种、各岗位安全操作过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干不好怎么办的制度? 违章处罚制度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 53. 安全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安全标志和 安全线。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是一个国家规定的传 递安全信息的标准。 安全色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 54. 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类型:禁止标志、警告标志、 指令 标 志、提示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型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 警告标志的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三角形边框及图形为黑色,衬底为黄色。 禁止鸣喇叭注意危险
    • 55. 安全标志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蓝色。 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绿色。 紧急疏散方向
    • 56. 禁止安全标志
    • 57. 警告安全标志
    • 58. 指令安全标志
    • 59. 提示安全标志
    • 60.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又称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防护用品。
    • 61.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一般可分为十类:     (1) 头部防护用品。是用以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等伤害的护具。如安全帽、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昆虫帽等。     (2) 呼吸防护用品。是用以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具。如防毒面具、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防尘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等。 
    • 62. 劳动防护用品 (3) 眼面部防护用品。是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的护具。如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一般眼镜、防冲击眼护具、有机防护眼镜等。 (4) 听力防护用品。是用以保护听力的护具。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5) 手部防护用品。是用以手部保护的护具。如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于套、电焊手套、布手套、纱手套等。
    • 63. 劳动防护用品    (6) 足部防护用品。是用以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的护具。如绝缘鞋、耐酸碱靴、耐油鞋、雨鞋等。 (7 )躯干防护用品。是用以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的护具。如绝缘服、耐酸碱防护服、耐油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防化服、防火服、雨衣、工作服、防寒服等。
    • 64. 劳动防护用品 (8) 护肤用品。是用以外露皮肤的保护用品。如护肤膏和洗涤剂等。 (9) 防落防护用品。是用以防止坠落的护具。如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等。 (10)其他防护用品
    • 65. 防火安全知识火灾的分类与灭火器的配备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泡沫、干粉灭火器。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
    • 66. 消防安全知识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天然气 甲烷 乙烷、丙烷、氨气火灾等。 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粉末、二氧化碳灭火器。
    • 67. 消防安全知识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是物质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发动 、电缆、家用电器等。 扑救E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烹饪物火灾,如动物油脂。
    • 68. 防火安全知识 如何拨打119         拨打119电话报警时要沉着、冷静。拨通119电话后,应首先询问是否火警台,得到肯定答复后,方可报警。要向接话人讲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地点、靠近何处、着火物品、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有无爆炸危险物品、放射性物质等情况。还要讲清楚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并注意倾听火警台的询问,准确、简明的给予回答。
    • 69.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 70.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71. 工伤认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72. 工伤认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73. 工伤认定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74. 工伤认定 旧病晚班复发抢救无效当天死亡是否算 工伤? 某单位有一职工有糖尿病并患有并发症。一天晚班突然发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请问是否可算工伤?   
    • 75. 工伤认定 下班后在公司受工友委托做事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林某是一家公司招聘的工人。一天晚上,林某吃过晚饭后来到公司的生产区,中途受同事委托帮忙代烧锅炉。林某工作中锅炉火焰突然喷射,造成林某II度烧伤。
    • 76. 工伤认定在工作期间休息受伤是否算工伤? 刘某在某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去年7月,刘某在工作期间因为感觉疲累,到工地上一面围墙旁休息。不料砖墙发生垮塌,刘某被砸伤,手和脚多处骨折。
    • 77. 第四部分事故及事故应急管理
    • 78.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后果是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我国界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指标是看是否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对人员伤害的严重程度一般可分为死亡和受伤,根据受伤程度又分为轻伤和重伤。尽管我们统计了死亡、重伤、轻伤等事故指标,但从国家层面上讲死亡数据的统计较全面,重伤数据反映就较少,而轻伤基本就没有,所以国家每年关于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数据,我们只是看到露出水面的冰山,而水下部分却看不到。
    • 79.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按事故 责任分按严重 程度分按伤害 方式分责任事故 非责任事故轻伤事故 重伤事故 死亡事故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 事故分类标准
    • 80.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受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伤害,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105日。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重伤按照: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T15499-1995《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 81. 按伤害方式分类: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 82. 按企业生产性质分类: 工伤事故、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电力事故、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科研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工程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 83. 事故分类按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84.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 85. 引发事故的基本要素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管理缺陷事故
    • 86. 物的不安全状态 1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存在缺陷; 3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鞋等缺少或存有缺陷; 4 生产 (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 87. 管理上缺陷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上间接原因
    • 88. 事故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 89. 事故原因分析技术 和设 计上 事故直接原因事故间接原因事故人的不安 全行为 物的不安 全状态劳动 组织现场 工作安全 操作 规程教育 培训
    • 90.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工作应当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 四不放过原则 一、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二、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三、事故责任者与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 91.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实行分级负责制 按照国务院493号令规定,事故调查实行分级负责制。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9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86)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善后处理费用 财产损失价值 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
    • 93. 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间接经济损失 统计范围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其他损失费用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 94. 应急管理 我国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夺去了20万人的生命,造成的经济损失约6500亿元,约占GDP总量的6%左右。其中: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4万人死亡(占70%),经济损失约2500亿元(占38.4%);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约1500亿元(约6万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约2000亿元(近1万人);因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损失约500亿元。
    • 95.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是针对各类突发事件,从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到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的系统工程。
    • 96.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应对法》
    • 97. 我国突发事件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 98. 我国突发事件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 99. 我国突发事件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 100. 我国突发事件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