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违”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签发人:陈 杰 关于印发《**煤矿一矿“三违”查处及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队(车间): 为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落实两个规范要求,即:规范干部管理行为及职工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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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陈 杰 关于印发《**煤矿一矿“三违”查处及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队(车间): 为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落实两个规范要求,即:规范干部管理行为及职工操作行为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周活动的通知 各室、大队、中心: 为落实扬开城管【2010】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与维稳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确保我局的和谐、稳定,现
关于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通知 冬季来临,随着气温逐渐下降,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增大,且部分线路(原供电设计未考虑空调负荷,另还存在部分线路老化问题)超负荷运转,现已导致两次停电事故发生,目前变
关于开展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的通知 为提高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部分市民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减轻患者及家底的就医负担,根据中央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决定,从今年起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
关于集团公司燃油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 对于集团公司因公使用私家车辆进行的燃油补助,现将燃油补助方式规定如下: 1、集团公司行政部、安环部、财务部因公
关于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的范本 关于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的范本 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XXX工作的指导,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XXX工作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X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关于成立全员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XXX”会议精神及XX煤矿“XX目标”;提高职工工作效能,大力实施机构改革,有效调动和激发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转变机关
关于对企业出租资产调查的通知 各分公司: 为全面摸清销售企业出租资产状况,切实规范资产出租行为,按照销售事业部文件精神,经省公司研究,决定对出租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篇一:关于幼儿园停办的通知书 XXX幼儿园: 根据上级要求,经查你园不具备办园条件,今年春期不能再招收幼儿入园,应立即 停办。 特此通知 XX镇中心 20XX年1月9日 篇二:关于幼儿园停办的通知书 各位家长:
关于进一步抓好调研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全市xx队伍围绕xx局党委、xx局机关确定的重点调研题目,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掌握情况看,仍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和
关于调整院领导及中层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根据且政任[2012]9号文件、且党组干字[2009]6号文件、且政任[2008] 9号文件、且政任[2011]2号文件及且医字[2013
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 关于调整机关科室作息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QZ/RL0013—2003 A/0—2003/07/21 由于易地技改三期工程已基本结束,新厂办公大楼将于七月份正式启用,现就机关科室的作息时间、交通费和工作餐等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举办“迎七一”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xxx局各部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不断增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进
关于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富
关于区域**职场建设的通知 为保障各区域**职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人事行政部制定《区域**职场建设方案》,现将职场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场配置标准 (一)配置原则 **办公
关于开展迎庆“五四”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迎庆“五四”系列活动的通知 井属各队团支部、机关团支部: 在新世纪第一个“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为纪念五四运动82周年,庆祝建党80周年,继承和发扬青年爱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用人单位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培训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国家、省、市、县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现就我局开展语言文字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的通知 中共xx市城市管理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的通知 按照市委创先
关于做好市级信用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信用社(部):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合作金融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评定工作的通知》(浙信联发〔2011〕43号)的要求,经联社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信用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