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场所母婴室设计规程
2.0.1 母婴室 Baby-Care Room专为孕期和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及其护理者设置的,用于哺乳、集乳、护理及临时休憩的场所。2.0.2 独立母婴室 independent Baby-Care Room位于公共场所,专门提供哺乳、护理、临时性休息等母婴服务功能的固定室内空间,具有独立性、专属性等特点。2.0.3 移动母婴室 mobile Baby-Care Room位于公共场所,集哺乳、护理功能于一体的预制空间单元,具有可移动、可组合、方便运输与安装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