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讲座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领导的所有国家机构的总和或所有国家权力机构形成的网络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 专门人民法院;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 专门人民检察院;国家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