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件
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使用。 【2014.7】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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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使用。 【2014.7】某
2.2.2 轴线、模板线(或模边借线)放线完毕。水平控制标高引测到预留插筋或其它过渡引测点,并办好预检手续。 2.2.3 模板承垫底部,沿模板内边线用1﹕3水泥砂浆,根据给定标高线准确找平。外墙、外柱的外边根部,根据标高线
象:全体员 工 4. 四月:熟悉本场所消防设施种类及位置使用方法。对象:全体员工 5. 五月: 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前厅、客房、保卫。 其它部门做岗位安全防范知识技能培训。 6. 六月
先违约又未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支付给乙大多数货款。 (3)我国(民法通则》第 113 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 114 条规定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7.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8.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以及新形势 下我党关于经济、 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 根据工作需要认真 学习了《民法通则》、《劳动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民 事诉讼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处理各类矛盾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 二 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从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应取得资质证书) 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备案单位”)的散装 水泥专用设施设备(以下简称“设施设备”)的备案。
【答案】:D 【解析】: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1)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 (3)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125 图表 76:大数据实现产品销售预判与需求管理 ...........................................
长试样 短试样 00 3.11 SL = 00 65.5 SL =17 试验设备:万能试验机 详见国家标准 《金属材料 室温拉 伸试验方法》(GB/T 228),该标准详细规 定了实验方法和各项 要求。材料
内 硬景部分 工法名称:卵石铺装 效果示意: 推荐标准工艺要点: 1、弹线设定高程,铺装前实施干砂预排尺,无误后 清水浸泡台阶石材,阴干后铺设 2、600mm以上台阶板材,皮锤敲击垫木实现平整 3、正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施工图、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等技术 交底工作。 3.2.6 材料设备准备除应符合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第 3.2.4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办 件后查询一键跟踪”的目标,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全县 试点推进行政审批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建立 了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服务保障标准体系 3 大 体系
程中,请各单位结合 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 海石门二路258 号,邮政编码:200041, E-mail
三、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 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四、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
L上 ) 再与 1 个预设值 F预 ( L预 ) 做比较。 当绝对值小于预设值时,系统会存储接收值到存储器中,即: F新 - F上 < F预 或 L新 - L上 < L预 . ( 1) 将新接收的数据 L新
修订了甲醇含量、砷含量及重金属含量指标要求; — 增加了汞含量指标要求; — 增加了微生物指标: — 增加了定量包装要求; — 修订了保质期期限。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条和第5 章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的轻质条板,除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其材料性能和制品性能还应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图1 为一种空心条板外形示意图。 注: 此图仅为表达几何 尺寸和解释名词用 。
时 间 � 为 销 售 合 同 规 定 的 收 款 日 期 的 当 天 。 ② 纳 税 人 采 取 预 收 货 款 结 算 方 式 的 � 其 纳 税 义 务 的 发 生 时 间 � 为 发 出 应 税
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需要,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 考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它省(市)有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