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号
危险化学品登记理办法已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现予公布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危险化学品登记理办法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总局局长 杨栋梁
2012年7月1日
危险化学品登记理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事预防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危险化学品安全理条例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统称登记企业)生产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危险化学品登记理工作
第三条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发证分级理原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理总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监督理工作
县级方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登记监督理工作
第二章 登记机构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具体工作技术理工作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者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登记具体工作技术理工作
第六条 登记中心履行列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容审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颁发理工作
(三)负责理维护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理系统(简称登记系统)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动态统计分析工作
(四)负责理维护国家危险化学品事应急咨询电话提供24时应急咨询服务
(五)组织化学品危险性评估未分类化学品统进行危险性分类
(六)登记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国登记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登记员培训工作
(七)定期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通报国务院关部门社会公告
第七条 登记办公室履行列职责:
()组织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登记企业申报材料规范性容致性进行审查
(三)负责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四)提供危险化学品事预防应急救援信息支持
(五)协助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开展登记培训指导登记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第八条 登记中心登记办公室(统称登记机构)事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员(简称登记员)应具化工化学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学专科学历统业务培训取培训合格证方岗作业
第九条 登记办公室应具备列条件:
()3名登记员
(二)严格责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理制度数库维护制度
(三)配备必办公设备设施
第三章 登记时间容程序
第十条 新建生产企业应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进口企业应首次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第十条 企业生产进口品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次登记应提交进口危险化学品关信息
进口企业进口制造商品种危险化学品首次进口制造商危险化学品进行次登记应提交制造商危险化学品关信息
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次进口制造商品种危险化学品进行次登记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应包括列容:
()分类标签信息包括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等
(二)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危险化学品外观性状溶解性熔点沸点等物理性质闪点爆炸极限燃温度分解温度等化学性质
(三)途包括企业推荐产品合法途禁止者限制途等
(四)危险特性包括危险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
(五)储存运输安全求中储存安全求包括建筑条件库房条件安全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温度湿度条件求安全求包括时操作条件作业员防护措施现场危害控制措施等运输安全求包括运输者输送方式求危害信息关运输员传递手段装卸运输程中安全措施等
(六)出现危险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伤等化学品事时应急处理方法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等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列程序办理:
()登记企业通登记系统提出申请
(二)登记办公室3工作日登记企业提出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通登记系统通知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企业接登记办公室通知关求登记系统中实填写登记容登记办公室提交关纸质登记材料
(四)登记办公室收登记企业登记材料日起20工作日登记材料登记容逐项进行审查必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求登记材料提交登记中心符合求通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说明理
(五)登记中心收登记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日起15工作日登记材料登记容进行审核符合求通登记办公室登记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符合求通登记系统告知登记办公室登记企业说明理
登记企业修改登记材料整改问题需时间计算前款规定期限
第十四条 登记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时应提交列材料容真实性负责:
()危险化学品登记表式2份
(二)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进口企业外贸易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民国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中华民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者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制件1份
(三)生产进口危险化学品相符符合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1份
(四)满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者应急咨询服务委托书复制件1份
(五)办理登记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国家标准者行业标准提供采标准编号)
第十五条 登记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效期企业名称注册址登记品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者发现生产进口危险化学品新危险特性应15工作日登记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列程序办理登记容变更手续:
()通登记系统填写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申请表登记办公室提交涉变更事项证明材料1份
(二)登记办公室初步审查登记企业登记变更申请符合条件通知登记企业提交变更登记材料登记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求提交登记中心符合求通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说明理
(三)登记中心登记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求属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载明事项通登记办公室登记企业发放登记变更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收回原证符合求属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载明事项通登记办公室登记企业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效期3年登记证效期满登记企业继续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应登记证效期届满前3月提出复核换证申请列程序办理复核换证:
()通登记系统填写危险化学品复核换证申请表
(二)登记办公室审查登记企业复核换证申请符合条件通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提交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登记材料符合条件通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说明理
(三)办法第十三条第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程序办理复核换证手续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分正副正悬挂式副折页式正副具等法律效力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正副应载明证书编号企业名称注册址企业性质登记品种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容中企业性质应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兼进口)
第四章 登记企业职责
第十八条 登记企业应企业类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理档案
危险化学品理档案应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标识信息危险性分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等容
第十九条 登记企业应规定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实填报登记容提交关材料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登记企业应指定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相关工作配合登记员必时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容进行核查
登记企业事危险化学品登记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登记相关知识力
第二十条 危险特性尚未确定化学品登记企业应国家关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关规定委托具国家规定资质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属危险化学品应办法规定进行登记
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设立专职员24时值守国固定服务电话针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容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事应急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事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必协助专职值守员应熟悉企业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技术准确回答关咨询问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前款规定应急咨询服务应委托登记机构代理应急咨询服务
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应行者委托进口代理商登记机构提供符合条第款求应急咨询服务进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标明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
事代理应急咨询服务登记机构应设立专职员24时值守国固定服务电话建完善化学品应急救援数库配备线数字录音设备8名专业员够时受理3起应急咨询准确提供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应急处置关信息建议
第二十三条 登记企业转者伪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第五章 监督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检查容登记企业未规定予登记法予处理
第二十五条 登记办公室应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报告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登记中心应定期国务院工业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关信息资料社会公告
第二十七条 登记办公室应年1月31日前属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登记中心书面报告年度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
登记中心应年2月15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理总局书面报告年度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
第六章 法律责
第二十八条 登记机构登记员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滥发证书规定限期予登记明确答复者泄露登记企业商业秘密责令改正追究关责员责
第二十九条 登记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者发现生产进口危险化学品新危险特性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容变更手续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拒改正处5万元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条 登记企业列行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未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者应急咨询服务符合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效期企业名称注册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未规定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
(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效期满未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者进口
(四)转者伪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者实填报登记容提交关材料
(五)拒绝阻挠登记机构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七章 附
第三十条 办法称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指法设立取工商营业执取列证明文件事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
()外贸易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中华民国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
(三)中华民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三十二条 登记企业办法施行前已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效期变效期满继续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活动应办法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手续
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理总局统印制
第三十四条 办法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危险化学品登记理办法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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