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车位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出租车位情况
甲方将其座落于 车位出租给乙方(以下统一简称该车位)。
甲方保证,2018年1月至2月提供 个车位给乙方使用,2018年3月起每个月提供 个车位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承诺,租赁该车位仅提供给乙方指定的车辆使用,并遵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前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租赁期自2018年1月1起提供给乙方使用,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时终止。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按每一个车位:300元/月租金计算。
2、乙方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变相转租。
2、租赁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使用的情况,则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及时维修,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拒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