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建设限责公司诉**省**县教师进修学校项目投资合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省资阳市中级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川20民终192号
诉(原审原告):**万建设限责公司住成市高新区天府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21层2135号
法定代表:***总理
委托诉讼代理:****蜀坤律师事务律师
诉(原审告):**省**教师进修学校住**县**镇解放桥路139号
法定代表:***校长
委托诉讼代理:*****省**教师进修学校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强德律师事务律师
诉**万建设限责公司(简称**万公司)诉**省**县教师进修学校(简称**进修学校)项目投资合纠纷案服**省**县民法院(2017)川2021民初3380号民事判决院提起诉院2018年3月1日立案开庭案进行审理诉**万公司委托诉讼代理龚琳诉**进修学校委托诉讼代理张宏图许珂等庭参加诉讼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万建设限责公司建设工程合纠纷案服**县民法院(2017)川2021民初3380号民事判决院提起诉院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公开)开庭审理案**万建设限责公司****县教师进修学校庭参加诉讼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写:院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万公司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法撤销**省**县民法院(2017)川2021民初3380号民事判决书第三条法改判诉诉支付投资回报23086万元整2判决诉承担案二审全部诉讼费事实理:审法院适法律错误严重损害诉合法权益审法院认定诉诉间签订投资合书双方事真实意思表示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效应受法律保护案投资协议合书第三部分第二条第()项规定投资回报条款系双方事真实意思表示合履行中诉根违约导致诉讼审法院基:
诉根违约行导致合尚未履行诉求投资回报诉求法律予支持作出公判决诉认审法院判决理法律相悖实属法律理解适错误然案合效合条款效事均应合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诉合约定履行投资义务诉暂停**进修学校迁建诉应合约定承担违约责外应投资协议合书第三部分第二条第()项规定诉支付投资回报基合效力合法第112条规定诉求诉付投资回报合法诉求法应获法院支持二审法院混淆投资回报违约金法律性质导致案认定事实清适法律错误诉认固定投资回报违约金均投资合书中彼相互独立存条款鉴二者产生法律性质作合法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二者时适诉根违约行损害仅仅诉造成资金损失样损害诉履行合应获期利益案中诉违约情形投资合书第三部分第二条第()项规定投资回报:5950万元x38823086万元诉诉求实际投资额595万元基数计算投资回报23086万元根合法第113条规定诉投资回报诉求充分体现公原理应法综审法院认定事实清适法律错误导致判决严重公诉法提起诉请求二审法院法改判支持诉诉请求
诉辩称: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公请求驳回诉维持原判
**万公司审法院起诉请求:1法判令**进修学校立**万公司支付固定投资回报23086万元2法判令**进修学校立**万公司支付占资金利息1261509万元(2013年12月20日起计算2017年6月9日止)3法判令**进修学校立**万公司支付违约金13874448万元
审法院认定事实:2013年11月25日**进修学校面社会公开发布**省**教师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招商公告通公开招商方式选择确定
**万公司案涉项目建设投资单位2013年12月20日**万公司通工商银行**县支行转账595万元**县县级财政国库中心缴纳招标保证金2014年7月2日**万公司**进修学校签订**省**教师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投资合书合约定:第三部份项目投资回报二投资回报乙方投资回报包括固定投资回报资金占费两部分()固定投资回报乙方固定投资回报率(项目估算投资5950万元)388计算(二)资金占费1建设期间:乙方汇入双方账户日起作起算日实际投入资金x实际天数x(中国民银行发布期金融机构民币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65天)×120分段计算2.支付期间:实行分段计算支付首次支付次日起第二次应支付日止甲方应支付乙方投资成投资回报余额基数计算类推直投资成投资回报支付完毕计算办法:(实际投资支付余额+投资回报支付余额)×未支付例x实际天数x(中国民银行发布期金融机构民币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65天)x120]第七部份三违约责1合生效尚未履行方违约致合继续履行守约方权解合违约方须5950万元民币×10支付违约金2乙方甲方投资计划求时足额资金汇入账户时应未投入部分基数月4支付违约金3甲方合约定支付乙方投资成投资回报应未支付部分基数月4支付违约金第八部分事项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协商方式解决双方间合引起争议协商未果合履行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7月7日**万公司**进修学校出具委托书委托王炯作**万公司代理2014年11月5日**万公司发出川万建[2014]第19号关成立**万建设限责公司**教师进修校投资理部通知通知载明:成立**万建设限责公司**教师进修校投资理部命王天安投资理部负责王炯投资理部理2014年8月12日**进修学校申请**县县级财政国库中心招标保证金595万元转入中国银行**北街支行账户2016年11月21日**万公司委托刘军作代理代表**万公司**教师进修校迁建项目文件签署进行工程谈判签订合处理关切事务2015年7月17日**县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第57期政府会议纪决定暂停**进修学校迁建项目2015年4月25日**县教育局**县民政府作出安教[2016]40号关**县教育局关提前支付**进修学校迁建工程投资回报请示该请示载明:**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根县政府2011年11月25日发布招商公告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招标会议确定**万公司**进修学校迁建工程投资目前止双方已履行合产生种费约
191533万元现县政府求停止履行合进行清算**万公司欠**县税局税金716260421元特恳请县政府提前支付716260421元**万公司缴纳**县税局税款2016年9月20日**进修学校**万公司发出安教进[2016]19号函该函载明根中**县委办公室2015年7月27日第18期会议纪精神校公司签订投资合予解请公司时派法代表校商谈解合事相关事宜2016年11月18日**进修学校**万公司发出安教进[2016]22号函该函载明:政策调整校拟解公司签2014年7月2日签订**省**教师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投资合书校已通知贵公司委托代理王炯次解合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未达成识现函告司校决定解司2014年7月2日签订**省**教师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投资合书请司快派校处理合解相关事宜2017年6月1日**万公司出具委托书委托**省**县德盛建设集团限公司代收**进修学校迁建项目缴纳投资款595万元2017年6月9日**进修学校退**万公司投资金595万元2017年7月5日**进修学校**万公司出具签收单载明:**万公司:校分2015年8月26日2016年1月19日2017年3月1日收公司关请求结算支付校迁建项目全部费请示次收公司请示时文部门(**县教育局)作汇报现**万公司**进修学校投资回报资金占利息违约金协商未果**万公司诉院致形成案诉讼
查明:2014年7月17日**万公司**进修学校投资理部**县蹴源投资公司款595万元**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款期限24月月利率32017年5月20日**万公司**进修学校投资理部偿**县蹴源投资公司款595万元支付款利息6069万元2014年1月2015年8月**万公司支付**进修学校校迁项目部工作员工资132万元2015年7月**万公司支付**进修学校校迁项目部工作员解聘补偿工资198万元2014年7月10日王炯作**万公司代理朱明秀签订房屋租赁合租赁**万公司**进修学校投资理部办公房产生租赁费72万元
审法院认双方事争议焦点:案系建筑工程合纠纷民间贷纠纷?二关涉案合解问题?三双方事约定违约金否高否应予调整?四**万公司张资金占利息否计算误?五**万公司张投资回报否应支持?
关案系建筑工程合纠纷民间贷纠纷?建设工程合承包进行工程建设发包支付价款合案中**万公司案涉合约定**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投资未参**进修学校迁建项目工程建设工作案属建设工程合纠纷民间贷合指款贷款款期返款支付利息合**万公司资金**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投资通该投资行获取预期利益**进修学校作款**万公司款期约定偿款金利息合案属民间贷合案纠纷民事案件案合纠纷第三级案第四级案未作规定案适民事案件案第二级案确定合纠纷
二关涉案合解问题?案涉投资合书双方事真实意思表示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应合法效合履行中**进修学校根违约行导致订立合目实现根中华民国合法第九十四条第款四项列情形事解合:(四)事方迟延履行债务者违约行致实现合目规定**万公司作守约方享合解权**进修学校系违约方行合解权2016年11月18日**进修学校**万公司发出解合函**万公司收该函予认院视双方已协商解
三双方事约定违约金否高否应予调整?
**万公司**进修学校签订案涉合**进修学校违约行导致合根目实现构成根性违约根案涉合约定:合生效尚未履行方违约致合继续履行守约方权解合违约方须5950万元民币×10支付违约金约定**进修学校应约定支付**万公司违约金595万元**进修学校违约金高求调案涉合约定**万公司合履行获利益23086万元(5950万元×388)根中华民国合法第百十三条第款事方履行合义务者履行合义务符合约定方造成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违约造成损失包括合履行获利益超违反合方订立合时预见者应预见违反合造成损失第百十四条事约定方违约时应根违约情况方支付定数额违约金约定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约定违约金低造成损失事请求民法院者仲裁机构予增加约定违约金分高造成损失事请求民法院者仲裁机构予适减少事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
金应履行债务高民法院关适〈中华民国合法〉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事张约定违约金高请求予适减少民法院应实际损失基础兼顾合履行情况事错程度预期利益等综合素根公原诚实信原予衡量作出裁决事约定违约金超造成损失百分三十般认定合法第百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分高造成损失’规定**进修学校支付**万公司违约金595万元远远低履行合获利益院**进修学校求调低违金请求予支持**万公司求支付违约金13874448万元案涉合生效**进修学校违约行导致合根目实现构成根违约应适案涉合第七部分第三条款1合生效尚未履行方违约致合继续履行守约方权解合违约方须5950万元民币×10支付违约金约定院**万公司求支付违约超出595万元部分予支持
四关**万公司张资金占利息否计算误问题?
**万公司2014年8月12日投资款595万元缴入账户2017年6月8日**进修学校全额退**万公司投资款根招商谈判文件第三章条三项约定谈判保证金计付资金利息投资合书第三部分第二条二款第1项:资金占费1建设期间:乙方汇入双方账户日起作起算日约定院确定计算资金占利息起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2017年6月8日利率中国民银行发布期金融机构民币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65天×120计算
五关**万公司张固定投资回报问题?
投资合书二投资回报乙方投资回报包括固定投资回报资金占费两部分()固定投资回报乙方固定投资回报率(项目估算投资5950万元)388计算**进修学校根违约行导致投资合书尚未履行**万公司求**进修学校合约定付固定投资回报款23086万元诉讼请求法律院予支持
综述**万公司**进修学校签订投资合书双方事真实意思表示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效事双方均应诚实全面履行合约定义务
**万公司合约定投资款595万存入双方账户**进修学校根违约行导致合违约解根中华民国合法第九十七条合解尚未履行终止履行已履行根履行情况合性质事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权求赔偿损失规定**进修学校法**万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院**万公司部份诉讼请求予支持中华民国合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九十四条第款四项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百零七条第百十三条第款第百十四条高民法院关适〈中华民国合法〉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判决:
告**省**教师进修学校判决生效日起十日付原告**万建设限责公司投资款595万元资金占费(资金占费595万元基数2014年8月12日起计算2017年6月8日止利率中国民银行发布期金融机构民币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65天×120计算)
二告**省**教师进修学校判决生效日起十日付原告**万建设限责公司违约金595万元
三驳回原告**万建设限责公司诉讼请求
院二审期间事围绕诉请求法提交证院组织事进行质证
院二审查明事实审判决认定事实基致
院认案合性质根合约定诉诉投资****县教师进修学校迁建项目诉约负出资义务参项目资金理保证项目资金转款专诉提供项目资料涉保密资料承担保密责享编制投资计划审核款计划持协调会议指派授权代表工作员诉授权代表工作员履行资金监督理约收取投资成回报法竞买营性权利见案合仅约定诉**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投资未参**进修学校迁建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建设工程合时诉享资金监督理责实际履行程中成立**万建设限责公司**教师进修校投资理部该项目进行实际营理单纯款诉款合诉参该项目营理存收参营理收取固定回报名投资实贷合法律特征审判决然指出案合属建设工程合属民
间贷合案合性质未明确根案合约定招商公告**县政府相关部门纪文件案合性质类似ppp项目投资合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指政府私组织间提供某种公物品服务特许权协议基础彼间形成种伙伴式合作关系通签署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作利完成终合作方达预期单独行动更利结果案合然没政府作合方项目招商合审核签订均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涉****县教师进修学校迁建项目公物品服务然没特许权协议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社会资提供公服务公产品特征案合类似ppp项目合参ppp项目合特征进行处理
ppp项目合身合法效ppp项目实际操作中固定回报条款普遍存ppp合中ppp合中固定回报条款效力问题应方面进行分析:
ppp项目投资合属民事合合条款效力应根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判断中华民国合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五种合效情形()方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者第三利益(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四)损害社会公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ppp合政府社会资间签订合社会资政府通竞争方式法选定社会资选定程序公开合容关公服务基础设施方面项目投融资建设合容公开ppp合中固定投资回报条款存中华民国合法第五十二条第()(二)(三)三种情形案合然政府合方事招商公开合政府批准合容关公服务基础设施方面项目投融资建设公开存中华民国合法第五十二条第()(二)(三)三种情形说ppp合案合中固定投资回报条款效力否存中华民国合法第五十二条第(四)(五)两种情形
1否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情形
现行规定避免通固定回报承诺进行变相融资杜绝固定回报文件:2015年6月25日关进步做政府社会资合作项目示范工作通知(财金[2015]57号)明确严禁通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项目包装成PPP项目2016年5月28日关进步做政府社会资合作(PPP)关工作通知(财金[2016]32号)明确避免通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2016年10月11日关公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社会资合作工作通知(财金[2016]90号)明确防止政府固定回报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承担度支出责然述文件均禁止固定回报述文件法律层级讲均属部门规章效力低法律行政法规ppp合中固定回报条款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案合样述文件均系2015年出台案合签订2014年7月2日述文件效力溯案合
2否属损害社会公利益情形
PPP模式通引进社会资破行业准入社会资进入公服务基础设施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够提升公产品公服务质量效率时助社会资专业运营力提升运营效率收益够减轻政府财政负担PPP合中固定回报条款提升公服务供质量效率实现公利益化PPP合中固定回报条款属损害社会公利益情形案中2013年11月25日诉面社会公开发布**省**教师进修学校迁建项目招商公告提出投资单位综合固定投资回报率原高45说明诉提出该固定投资率通物值承受力约定固定投资回报条款没违反中华民国合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案合合中约定固定回报条款均效审判决没否定合约定固定回报条款情况**进修学校根违约行导致投资合书尚未履行诉求诉合约定付固定投资回报款23086万元诉讼请求法律认定错误根中华民国合法第百十三条第款规定:事方履行合义务者履行合义务符合约定方造成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违约造成损失包括合履行获利益超违反合方订立合时预见者应预见违反合
造成损失合中约定固定投资回报诉履行合获利益院予纠正
外诉实际损失言审判决认定诉实际损失款利息6069万元工作员工资132万元解聘补偿工资198万元办公房产生租赁费72万元计7659万元审判决诉承担违约金595万元尚足弥补诉损失
综述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法律错误诉诉理成立院中华民国合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条第百十三条第款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七十条第款第二项规定判决:
维持**省**县民法院(2017)川2021民初3380号民事判决
二**省**教师进修学校判决生效日起十日付**万建设限责公司投资回报23086万元
案审案件受理费63234元**省**教师进修学校负担37934元**万建设限责公司负担25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269元**省**教师进修学校负担15000元**万建设限责公司负担10269元
判决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八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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