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我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温暖安全过冬生活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维护和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6〕41号)规定,经特困人员本人同意,现四方签订如下委托照料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