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督查督办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现结合我局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政府各项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