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X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培训2019年度安全保卫部
    • 2. 一、煤矿职业危害 在煤矿生产中,主要的职业危害有生产性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和振动、不良气候条件和放射性物质等。 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是煤矿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煤矿生产中,采煤、掘进、支护、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生产环节均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可能引起矿工尘肺病。 有毒有害气体 由于井下爆破、煤氧化、煤中放出等原因,矿井空气中含在瓦斯(CH4)、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二氧化氮(NO2)、硫化氢(H2S)、二氧化硫(SO2)、氨气(NH3)等有毒气体。
    • 3. (1)CO2来源于煤、岩中放出;煤、坑木氧化;爆破、火灾、人呼吸等。它对人眼、鼻、口均有刺激作用,浓度大时,使人缺氧窒息甚至死亡。 (2)CO是剧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爆破和矿井火灾(如煤自燃等),瓦斯、煤尘爆炸,机械润滑油高温分解等。CO对人的危害极大,人中毒后两颊出现红斑点,嘴唇呈桃红色。当CO浓度在0.016%时,2-3h内无征兆或有轻微头疼;当CO浓度在0.4%时,0.5h丧失知觉,产生痉挛,呼吸停顿,最后死亡。 (3)NO2是剧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爆破(1kg炸药爆炸后将产生10L NO2气体)。它的危害极大,人中毒后,初无感觉,在危险浓度下只是感觉呼吸道刺激而咳嗽,经过6-24h后 ,才出现中毒现象。其症状是:严重支气管炎,呼吸困难,手指尖出现黄斑,吐淡黄色的痰,发生肺水肿,并产生头疼、呕吐等现象,以致死亡。
    • 4. (4)H2S来源于有机物腐烂(采空区中)、含硫煤自燃、含H2S煤中放出等。H2S危害很严重,对人的眼、鼻、咽喉及上呼吸道粘膜有较强烈的刺激作用,干扰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易引起急性中毒而死亡。当H2S浓度在0.05%时,人严重中毒,0.5~1h内拾取直觉,产生痉挛,若不及时救治就会立即死亡;当H2S浓度在0.1%时,造成致命中毒,几分钟内就会死亡。 (5)SO2来源于含硫的煤氧化、煤自燃、炮煤、煤尘爆炸、硫化矿物的氧化等。对人的眼睛有强烈刺激作用,腐蚀人的呼吸器官,引起支气管炎,搭配之呼吸麻痹,严重时引起肺水肿,甚至造成死亡。当SO2浓度在0.0005%时,人能闻到刺激性气味;当SO2浓度在0.0002%时,人眼镜红肿、流泪,咳嗽,头疼,咽喉疼;当SO2浓度在0.05%时,产生急性支气管炎、肺水肿,短时间内中毒死亡。
    • 5. (6)NH3主要来源于炮眼,用水灭自燃煤火,有机物氧化、腐烂,部分煤层中放出等。NH3危害也很大,对人的皮肤和呼吸器官有刺激作用,会引起咳嗽、流泪、头晕、声带水肿,重者昏迷、痉挛、心力衰竭、死亡。 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煤矿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机械化生产,其危害取决于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和所使用的工具,如风钻和局部通风机的噪声和振动等。长期使用风钻工作的工人可能造成听力下降、甚至耳聋等。 不良气候条件 煤矿井下的不良气候条件是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度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等。这些都对矿工的身体有很大的影响。长期在潮湿环境下工作的工人易患风湿性关节炎等。 放射性物质 煤矿井下的氡气等放射性物质对矿工的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 6. 二、煤矿主要职业病、职业禁忌症 煤矿发病人数最多、危害最大的职业病是尘肺病。目前,世界各国对尘肺病都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唯一的办法就是预防。实践证明,只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阵,领导重视,严格管理,坚持综合防尘措施,把矿尘浓度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尘肺病是可以预防的。 (一)职业病的概念及特点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但从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业因受职业危害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报告等作了明确规定。
    • 7. 和其他生产事故造成的职业伤害相比,职业病有以下特点: (1)它的起因是由于劳动者在职业性活动过程中或长期受到来自化学、物理或生物的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侵蚀或长期受不良作业方法、恶劣作业条件的影响。 (2)它不同于突发事故或疾病,而是要经过较长的逐渐形成期或潜伏期后才能显现,属缓发性危害。 (3)它属于不可逆损伤,很少有痊愈的可能,即除了让患者远离致病源之外,没有更积极的治疗方法。 (二)煤矿主要职业病 煤矿职业病主要是煤肺、矽肺、水泥肺等尘肺病,此外还有噪声引起的听力下降或耳聋、振动引起的疾患和高温引起的疾患等。
    • 8. 1.尘肺病 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SiO2)含量在10%以上时叫矽尘,矿尘中游离SiO2含量越大对人的危害越严重。当人的肺部吸入矿尘以后,人肺组织呈弥漫性纤维化增生,肺功能逐渐减退甚至衰竭,也就是尘肺病。吸入煤尘患煤肺,吸入岩尘患矽肺,吸入水泥尘患水泥肺。尘肺病严重损害人体健康和缩短人的寿命。 2.尘肺并发症 (1)肺部感染。尘肺病患者由于抵抗力降低,肺弥漫性纤维化,容易发生肺部感染,如引发支气管炎、融合性小叶性肺炎、肺脓肿等。肺部感染加重了呼吸衰竭和死亡。因此,应积极预防肺部感染。 (2)自发性气胸、晚期尘肺患者合并有阻塞性和代偿性肺气肿,并可出现肺大泡,当剧烈咳嗽或用力过度时,肺大泡破裂突发自发性气胸。
    • 9. (3)肺源性心脏病。晚期尘肺时,由于肺弥漫性纤维化,肺毛细血管减少,血流阻力增大,增加了心脏负荷,导致肺源性心脏病(简称肺心病)。 3.尘肺病的临床表现 尘肺病在初期无任何症状,人体无任何感觉,15~20年以后出现症状。个别受矿尘危害严重的矿工一年以后甚至几个月后就出现症状。主要症状有: (1)咳嗽。咳嗽是尘肺病患者的常见症状,主要与合并症有关。早期病人咳嗽不太明显,随着病情的发展,患者多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晚期患者合并肺部感染,使咳嗽明显加重。 (2)咳痰。尘肺病患者咳痰是常见症状。 (3)胸痛。胸部部位不一,性质多不严重,一般为隐痛,也有胀痛及针刺痛等。
    • 10. (4)呼吸困难。呼吸困难是肺尘病患者明显的症状。呼吸困难与病情相关。随着肺组织纤维化成都加重,有效呼吸面积减少,通气与血流比例失调,呼吸困难也逐渐加重。合并症患者呼吸困难更明显。 (5)咯血。由于上呼吸道长期慢性炎症引起粘膜血管损伤,咳痰中带少量血丝,也可能是由于大块纤维化病灶的溶解破裂损及较大血管而咯血较多。咯血是尘肺合并肺结核患者的主要症状。 (6)其他。可有不同程度的全身性症状,常见的有消化功能减弱、胃痛、胃胀、便秘等。 (三)职业禁忌症 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
    • 11. (1)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2)诱发潜在疾病。 (3)影响子代健康甚至造成本人不育。 (4)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 不同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禁忌症不尽相同,如血液病、妇女月经过多、功能性子宫出血及其他有出血倾向的疾病,是苯和放射线作业的禁忌症;肺结核、慢性呼吸道疾病是粉尘作业的禁忌症等。
    • 12. 三、煤矿主要职业危害的防治1.职业毒害的防治 接触有毒物质时间的长短、剂量大小、发病缓急,其中毒表现是不同的,有急性、亚急性、慢性三种。短时间内大量毒物侵入人体引起急性中毒;长时间吸入小剂量毒物引起慢性中毒;介于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间、在较短时间内吸入较大剂量毒物引起中毒为亚急性中毒。职业毒害的防护措施有: (1)消除毒物。煤矿井下的有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炮烟和煤氧化、火灾等。通过加强通风和喷雾洒水排除和降低有毒气体含量,净化空气,是消除毒物危害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爆破后烟未散去或作业现场空气质量太差时,不要急着进入工作面,待烟散尽、现场空气质量好转时再进入,还应用好防护服、防护面具、防尘口罩、自救器等。 (3)提高机体抗御能力。对于在有害物质场所作业的人员,要给予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强营养和锻炼。 (4)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掌握其浓度含量,做到心中有数,控制其危害程度。
    • 13. (4)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掌握其浓度含量,做到心中有数,控制其危害程度。 (5)对受到危害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实行转岗、换岗作业。 (6)加强有害物质及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2.矿尘的防治 井下防尘是煤矿生产的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坚持使用水炮泥,坚持使用湿式打眼,坚持洒水装渣,坚持使用各种综合防尘措施,把矿尘降到规定的浓度以下。 (1)减尘措施。减少采、掘作业时的粉尘产出量,包括煤层注水、采空区灌水、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等。 (2)降尘措施。包括各产尘点设喷雾洒水装置净化风流、洒水装渣等。
    • 14. (3)通风排尘。调整合适的风速,加强排尘。 3.生产性噪声的防护措施 通过控制和消除噪声源、改革工艺和生产设备,消除或降低噪声。 (1)控制噪声传播。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和隔声装置将噪声源封闭,防止噪声传播。 (2)利用耳塞防护。合适的耳塞,隔声效果可达30-40dB(A) 对高频噪声的阻隔效果较好。 (3)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工作时间穿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离开噪声环境,限制噪声工作时间,可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卫生保健措施。对受到噪声危害的人员定期体检,听力下降者及时治疗,重者调离噪声作业。
    • 15. 4、生产性振动的防护 在生产过程中,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局部振动是最常见和危害较大的振动。为减轻振动对人的危害,要采取各种减振措施。 (1)对局部振动的减振措施。改革工艺和设备,改革工作制度,合理使用减振用品,建立合理的劳动制度,限制作业人员接触振动的时间。煤矿井下的振动危害主要来自于煤电钻、风钻、综采综掘及其他机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2)对全身振动的减振措施。在有可能产生较大振动设备周围设置隔离地沟,衬以橡胶、软木等减振材料,以确保振动不能外传。对振动源采取减振措施,如用弹簧等减振掘进机、柴油机车等坐椅下加泡沫垫等,可减弱运行中由于各种原因传来的振动。
    • 16. 另外,利用尼龙件代替金属件,可减少机器的振动,及时检修设备,可以防治因零件松动引起的振动。 5.高温作业的防护 井下的高温作业防护措施主要是采取降温、缩短工作时间和给予高温保健待遇等。 (1)通风降温。加大风速排除热量。风速与温度有一定的关系,合适的风速可使温度降到一定的程度。 (2)喷雾洒水降温。在工作面喷雾洒水既可以降温,又可以降尘。 (3)保健防护。供给含盐饮料,以补充人体所需水分和盐分。 (4)发放保健食品。高温环境下作业,人体能量消耗快,应增加蛋白质、热量、维生素等的摄入,以减轻疲劳,提高工作效率。
    • 17. (5)个人防护。给工作人员提供结实、耐热、宽大、便于穿戴的工作服、工作帽、防护眼镜、隔热面具、隔热靴等。 (6)医疗防护。对在高温条件下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体检,凡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病、肺气肿、肝病、肾病等疾病不宜从事高温的人员不安排从事高温作业或调离高温作业。
    • 18. 四、煤矿职业劳动者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对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该岗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相关项目的检查。依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上岗前的健康状况,鉴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检查的内容包括:
    • 19. (1)活动性肺结核。 (2)慢性肺部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如萎缩性鼻炎、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明显的肺气肿、肺化脓症及肺原虫病等。 (3)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如严重的胸膜肥厚、粘连性胸膜炎、胸腔积液,严重的先天性或后天性胸廓畸形。(4)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等。 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依劳动者所在工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选定重点检查项目,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结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生物学监测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及时发现疑似病患者,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或需进行一步观察治疗。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 20. 因某种原因,准备调离从事职业危害工种岗位的劳动者,根据其所在工种岗位环境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规律,悬顶重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依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健康状况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是否患职业病,以明确法律责任。 4.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对遭受伤残或可能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依检查结果发现危害因素,评价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并提出预防措施,控制职业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 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检查项目有一般检查项目、特殊检查项目、选择检查项目。 (1)一般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心电图、胸腹部B超检查等。
    • 21. (2)特殊检查项目。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确定。如接触粉尘的劳动者应拍胸部X光骗,做肺功能检查。从事煤、岩尘作业的劳动者每2~3年拍胸片一次;混合工种的劳动者每3~4年拍胸片一次;纯采煤的人每4~5年拍胸片一次;尘肺病患者和可疑病人每年拍胸片一次。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应检查耳聋。从事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检查血铅、尿铅等。 (3)选择检查项目。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种类和程度,以及对劳动者健康损伤的程度确定要检查的项目。 检查过程中要注意一下两点: (1)向检查人员详细介绍自己所受职业危害的因素及生产环境状况,包括自己从事的工种、机械化程度、粉尘浓度、防尘措施等情况。 (2)详细介绍自己以往的疾病史,一级不良卫生习惯和嗜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