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舱协议书
订舱合同样本参考 [转贴 ] 甲方: (托运人 ) 法定代表人:法 定 地 址 : 邮 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 : 乙 方: (承运人 ) 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 邮编: 经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 (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力口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