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乡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
您在香当网中找到 355474个资源
**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乡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
一冶建字〔2016〕109号 一冶建字〔2016〕109号 关于关于印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机关各部门:
关于印发《**市公立二、三级医院 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
上发〔2016〕13号 中共**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镇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制度的 通 知 各村支部、驻镇单位: 为及时掌握全镇社会治安形势,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
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们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全面提升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纵向延伸,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
焦政发〔2018〕125号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村创建省级卫生村的工作计划(2018年) 县爱卫办: 一、创建卫生村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讲卫生防疾病、改善人居环境
剑政〔2015〕6号 关于印发**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 各村(场)、镇直单位: 为切实改善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特别
丹电生〔2012〕105号 关于印发《丹江口水力发电厂设备管理 责任制度》的通知 厂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电厂设备管理,明确设备分工和管理责任,特制定《丹江口水力发电厂设备管理责任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的通知 来源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5496 发布时间 :2017-04-21 SDPR-201 7 -04400 02
XX乡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我乡市民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
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点 为明确目标,落实措施,不断推进我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
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
四忽政发[2018]20号 关于印发《**乡2018年普法培训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二层单位: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安整治办〔2017〕26 号 关于印发**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 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缓解我区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升交通系统整体服务水
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 事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党委,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规范党员
沙卫创指〔2016〕29号 关于印发《**区开展“清洁家园” 暨“除四害”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创卫各工作专班、包路专班,区直各部门: 按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龙委发〔2017〕 号 中共**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心组成员: 经乡党委同意,现将《**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乡委员会
*县路政管理大队 关于印发《2018年路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的通知 各中队、检查站、大队各股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路政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强化路政执法保障,增强业务水平,保
关于印发**镇卫生院防汛抗洪工作应急预案 通 知 各科室: 近日,我区连降暴雨,各处水情告急,为切实做好我院防汛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积极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全力组织抢险救灾,
关于印发《**市独角兽企业培育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独角兽企业培育方案(2018—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