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2018修订)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规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如下: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