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行政庭年判决告政府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实例
(2015年4月15日)
原告蒋某某诉告**县房产局房屋理行政登记案
[基案情]2009年8月25日甲乙丙三开发三栋楼房合计36套房屋北边栋建成2009年11月22日甲乙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该栋楼房三楼西户出售蒋某蒋某该房屋装修居住该套房屋2013年7月3日吴某物权保护纠纷院提起民事诉讼求蒋某时搬出腾空位**县城关镇四化西路北侧申庄3楼西户房屋2013年8月16日**县民法院民庭通知蒋某应诉蒋某接该民事应诉通知时知**县房产理局已2012年8月17日现居住房屋吴某办理房字第20121573号房权证蒋某遂**县房产理局居住房屋错误吴某进行房屋登记侵害蒋某合法权益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撤销房字第20121573号房权证查明甲乙丙开发三栋楼房中北边栋建成**县房产理局2011年丙颁发该栋楼房证号房字第20114807号房权证(总证)丙持总证嘉成房屋中介求出售房屋2012年8月17日吴某女侯某代母亲丙签订房屋购销合合签订时间填写2010年8月9日房屋购销合填写房屋价款13万元丙侯某出具购房款收条出侯某实际支付299万元房款2012年8月9日**县房产理局测绘工作员出具房屋分户面图吴某房产测绘技术报告单未现场勘查房产测绘技术报告单房屋分户面图表明**县房产理局测绘房屋产权吴某房屋坐落四化西路北侧申庄3楼西户面图标注房屋面积没表明房屋四邻报告单标注该栋楼房四东解放街西流鞍路南四化路北前进路该图△符号标注该房屋位置
[裁判结果]根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第款规定房屋应基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单元指固定界限独立明确唯编号(幢号室号等)房屋者特定空间告**县房产理局第三吴静兰颁发房字第20121573号房权证标明房屋坐落位置东解放街西流鞍路南四化路北前进路没明确该房屋幢号室号告标注四范围范围诸三楼西户房字第20121573号房权证示房屋坐落特定根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申请登记房屋特定房屋登记机关应予登记院认告**县房产理局颁发房字第20121573号房权证认定事实清时告院提交证表明吴某申请办理房产权证时间2012年8月17号告**县房产理局测绘时间2012年8月9日告**县房产理局第三吴某提交购房款证中数额致综院认告**县房产理局2012年8月17日第三吴某颁发房字第20121573号房权证具体行政行认定事实清证足违反法定程序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第3目规定判决:撤销告**县房产理局2012年8月17日第三吴某颁发房字第20121573号房权证
二 原告甲诉告**县鲖城镇政府土行政确权案
[基案情]原告甲第三乙叔侄关系乙鮦城镇潘寨行政村潘寨然村村民甲原信社职工1997年退休双方争议土位鲖城镇潘寨行政村潘寨村东南潘某北鮦潘路东生产生活路西荒沟东西约22米南北约46米面积约1012方米中包括荒1979年土户时乙父亲生产队群众会求理分剩荒宅案争议时生产队干部丙没意时没村民反乙父亲该片荒宅栽种树木时该片荒宅周围荒沟1984年1986年甲找拉土路边荒沟先垫两片土(鮦政[2013]185号处理决定中确权土范围)面积分2535方米3185方米甲先两片土建两间面房1997年潘甲退休准备面房占土建房回乡居住乙阻止甲乙发生纠纷2011年10月10日乙提出土确权申请请求鮦城镇民政府进行土确权2013年11月25日鮦城镇民政府调查核实根中华民国土理法第十六条第款二款安徽省土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条三十条三十三条规定作出鮦政[2013]185号关乙甲土权争议处理决定决定位潘寨村东片村民组鮦潘路南潘某北东邻生产生活路西邻沟033亩土申请乙理甲2014年1月23日**县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14年4月21日**县民政府作出复[2014]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维持鮦城镇民政府作出鮦政[2013]185号处理决定甲服2014年5月12日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撤销鮦政[2013]185号处理决定
[裁判结果]告鮦城镇民政府2013年11月25日作出鮦政[2013]185号处理决定中确权第三乙土面积033亩(21999方米)该处理决定确权土实际面积约1012方米确权面积案原告甲第三乙争议土实际面积符院认鲖政[2013]185号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证足鮦政[2013]185号处理决定中第二项属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应判决:撤销鮦城镇民政府2013年11月25日作出鮦政[2013]185号处理决定
三 原告赵甲乙戎丙服告阜阳市房产理局撤销房屋行政登记案
[基案情]案争议房产坐落颍州区古楼办南制镜厂(详见20141021三方事签字航拍图)房屋幅号41759625丘号192幢号457111618房屋建筑总面积50411方米(原属阜阳市直公房理处)1956年阜阳市制镜厂成立改阜阳市颍州区制镜厂该厂成立直租赁阜阳市直公房理处房屋营案争议房产中部分1998年阜阳市制镜厂批准成立颍州轻工浴池(简称轻工浴池)阜阳聚源装饰镀膜限公司(简称聚膜公司)两属单位(未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聚膜公司没正常进行营1999年6月1日2000年3月24日2001年4月20日聚膜公司轻工浴池先阜阳市直公房理处签订房产买卖合购买争议房产分四次付款17697616元(见告会计记账证)1999年6月14日2000年5月29日原告赵甲赵甲乙戎丙名义分阜阳市直公房理处争议签订房产买卖合成交金额分6968016元107296元2003年7月22日23日阜阳市直公房理处争议房产办理初始登记2005年8月3日告阜阳市房产理局审批两份合2005年8月16日三原告告申请转移登记交相关税费告原告赵甲颁发房权阜字第2005006749号房产权证原告赵甲乙戎丙颁发房权阜字第2005006753号房屋权证年原告直理浴池占房屋2012年8月原告拆建浴池房屋时第三阻拦发生争议2012年11月19日告阜阳市房产理局赵甲戎丙乙行违反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款申报实规定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条规定作出阜房办[2012]132号关撤销赵甲乙戎丙持20050067492005006753号房屋权证决定赵甲乙戎丙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撤销该决定案院审理告阜阳市房产理局适法律错误作出(2013)行初字第00012号行政判决撤销阜房办[2012]132号处理决定告第三该判决服提起诉撤回诉2013年12月阜阳市中级法院作出(2013)阜行终字0005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诉告第三撤回诉2013年第三颍州区制镜厂次阜阳市委市政府市房产局等部门反映求市房产局制镜厂购房产恢复制镜厂名2013年11月1日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区分局侦查关案件中获取证材料函告阜阳市房产局2013年12月12日颍州区政府区法制办信委轻工总会纪检审计公安等部门联合调查情况作出颍州区制镜厂房屋问题调查情况告2014年1月21日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区分局出具函颍州区政府作出颍州区制镜厂房屋问题调查情况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条规定次作出阜房办[2014]8号撤销决定赵甲乙戎丙次服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结果]根房屋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告阜阳市房产理局负责指导监督行政区域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案涉阜阳市直公房理处阜阳市房产理局属单位告应监督法行政造成争议点部分产权重复买卖负重失责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区分局告出具函颍州区政府作出颍州区制镜厂房屋问题调查情况仅仅反映侦查调查相关情况没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作出定函适相隶属机关间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请求批准答复审批事项种公文调查情况适某问题事件情况开展调查科学分析说明问题澄清情况揭示事物质规律调查成果写成文字材料种公文该函调查情况然行政文件具定效力外部行产生约束力具确定性没通法定程序固化事具法律约束力行政文件属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文件告未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关作出发生法律效力文件情况作出诉撤销行显属事实清适法律错误原告第三签订房屋买卖合效力问题高民法院关审理房屋登记案件干问题规定第八条规定处理属民事争议范畴针房产登记中违规操作问题收换票找签字等问题认定责承担问题属案行政审判范畴综告作出阜房办[2014]8号撤销决定事实清适法律错误应予撤销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2目规定判决:撤销告作出阜房办[2014]8号关撤销赵莲2005006749号房屋权证记载房屋权登记暨赵甲乙戎丙持2005006753号房屋权证记载房屋权登记决定
四 原告李某服告太县房产理局房屋登记理案
[基案情]李某退伍安置太县外贸公司工作职工该局安排住房套2010年外贸公司改制商务办政府等部门研究原告住房进行房改原告办理房产权证原告居住2014年6月23日太县商务局致函太县房产理局容:局属原外贸公司民南路家属院居民李某邢某刘某等原外贸规定房改程中存建房房改甲外贸公司职工应参加房改局组研究建议贵局撤销户房产证太县房产理局根太县商务局该函作出太房[2014]40号关注销李正春等四户房产权证公告原告法庭提供没文件头函告法庭提供函太县商务局文件字样没文号没标题原告法庭提供公告适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条规定告法庭宣读该公告适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条原告认太县房产理局作出公告侵犯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结果]太县商务局致太县房产理局函没文号没标题函面署名般意义便函属正式公文属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文件告太县房产理局该便函根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条规定原告房产权证予注销属认定事实清证足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判决:撤销告太县房产理局2014年6月26日作出太房[2014]40号关注销李某等四户房产权证公告
五 原告甲诉告**县公安局治安理处罚案
[基案情]原告甲第三乙系叔侄关系两家宅基权发生纠纷2013年4月25日17时许乙争议宅基树枝围起遂拔树枝时甲处乙正拔树枝阻止两发生争执告**县公安局甲意殴六十周岁根中华民国治安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甲作出公()行罚决字[2013]638号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款五百元处罚慎合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裁判结果]告没证证明案发时证某朱某案发现场证证言病历司法鉴定相符合形成证链院予采信告第三提供场甲没进行调查属认定事实清告作出公()行罚决字[2013]683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证足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判决:撤销告**县公安局2013年5月27日作出公()行罚决字[2013]683号行政处罚决定
六 原告**县新型建材限公司诉告**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案
[基案情] 张某男1969年10月生汉族系陕西省白河县卡子镇友爱村三组村民2012年11月15日安徽省**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山西省白河县四新乡晏家村1组签订承包劳务合钟某王某合甲方乙方处签名2013年农历正月张某等王某起原告**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做搬砖工2013年5月19日午张某正常班搬38丁砖中午11点半左右班时张某窑洞外遇见带班王某口头请假午休息出买胃药12点张某饭回窑厂窑厂计数陶某午出砖数计数回宿舍休息午2时许张某邻居肖某叶某听张某宿舍痛苦喊声音俩进发现张某躺床喘气喊表情痛苦叶某掐中进行抢救王某拨120急救医生赶时张某已死亡**县公安局张新镇派出2013年5月19日调查询问王某陶某魏某肖某叶某常等5月30日调查询问钟某2013年5月24日张某子张某虎**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张某工伤认定申请该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栏填写安徽省阜阳市**县张新镇钟营窑厂**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张某虎申请2013年5月26日张某虎发出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求张某虎十五日补正公安机关作出(张某)死亡证明材料2013年5月27日调取张某做工收款收复印件2013年6月3日6月5日钟某做2份调查笔录时调取**县公安局张新镇派出相关调查证2013年6月7日接张某工作单位**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提交答辩状**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张某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时抢救效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款第()项视工伤规定告**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3年6月10日作出2013002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某死亡符合工伤认定范围认定工伤2013年7月22日23日告该决定分送达黄某**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原告**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收该决定告该决定工伤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撤销2013002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查明黄某桂张某妻子张某虎张某子黄某张某弟媳**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成立2010年11月8日住**县张新镇钟陶营村民委员会钟营村法定代表陶某
[裁判结果]根中华民国劳动社会保障部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发200512号关确立劳动关系关事项通知规定然张某原告**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张某2013年农历正月原告**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工作事实劳动者证言证明院认张某原告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二根中华民国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年十二月三十日颁发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劳动关系事关系医疗机构出具受伤诊断证明书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案中然告书面通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没补正关证明材料告**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张某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款第()项规定证充分时告**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3002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直接送达黄某没直接送达张某直系亲属申请黄某桂张某虎告**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没调查核实**县新建新型建材限公司法定代表等相关信息符合法定程序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3目规定判决:撤销告**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3年7月10日作出2013002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二判决告**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七 原告王某诉告**县公安局治安理行政处罚案
[基案情]2012年11月16日午孙某栽种树木砍伐村谩骂该村书记王某路进行制止程中两发生争执口角孙某报110求处理**县公安局艾亭派出调查认定王某殴根中华民国治安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款规定王某作出公(艾)决字[2012]第183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三百元王某服**县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民政府2013年3月20日作出复[2013]2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县公安局艾亭派出行政处罚决定王某服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法院受理审理程中**县公安局艾亭派出作出公(艾)决字[2012]第183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予撤销原告某撤诉
[裁判结果]原告王某告**县艾亭派出作出公(艾)决字[2012]第183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服**县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民政府2013年3月20日作出复字[2013]2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该处罚决定**县公安局2013年5月20日作出公行撤字(2013)第006号关撤销公(艾)决字[2012]第1833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撤销**县艾亭派出公(艾)决字[2012]第1833号行政处罚决定述复议决定撤销决定间存矛盾法庭调查告**县公安局艾亭派出提供证足证明原告王某殴行作出公(艾)决字[2012]第183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证足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判决:撤销告**县公安局艾亭派出作出公(艾)决字[2012]第183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八 原告范某孙某诉告**县宋集镇民政府土理行政确认案
[基案情]原告范某第三甲均系**县宋集镇杨范村范庄西队村民双方争议土位范庄西队门口块1994年土调整时范某门口分12亩土东范某海西甲甲门口块分土东范某西西沟边2008年范某孙某建猪圈需占甲门口块二甲协商营三年年包赔甲济损失1000斤麦280元范某孙某包赔甲年损失280元甲夫妻求范某孙某返猪圈占土双方发生争吵架范某孙某妻子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第三甲妻子次北京访求范某孙某振返猪圈占土2011年3月1日甲申请**县宋集镇民政府提出土确权申请**县宋集镇民政府调查2011年3月15日作出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争议门口块东范某海西甲面积12亩土权确定范某理门口块东范某西西沟边土权确定甲理范某2012年5月22日**县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12年7月4日**县民政府作出复[201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维持**县宋集镇民政府作出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2012年7月17日**县民政府复[201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范某2012年8月1日范某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撤销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查明范某孙某争议建猪圈已拆
[裁判结果]2012年7月17日**县民政府复[201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范某2012年8月1日院接范某行政起诉书起诉没超法定期限甲诉称范某行政诉讼已超法定期限理足院予采信**县宋集镇民政府中华民国土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作出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中第(1)项:杨范村范庄西队门口范某西边边西12亩营权属范某12亩西西边沟边营权属甲项确权土甲夫妻求范某孙某返猪圈占土院认该项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范某孙某求撤销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中第(1)项诉请院予支持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第(2)项:油坊家园常庄接壤外里范某友边块营权属范某该原范某理范某认应甲理范某放弃种植该土现已抛荒三年范某甲该土均没提出确权申请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第(3)项:甲范某义家东营12亩暂时甲营范某法回查明事实做处理院认该处理决定第(2)(3)项范某范某法甲确权土均没提出确权申请二宋集镇民政府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中第(2)(3)项确权土面积明四清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第(4)项:孙某建猪圈范某12亩西边西限期孙某行全部拆逾期建议土部门法强制拆院认告决定第(4)项容超越镇政府事申请行土确权职范围原告求撤销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中第(2)(3)(4)项诉讼请求院予支持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第(5)项:双方济争议问题建议双方诉讼民法院法进行处理第(6)项:杨范村支部书记村村支部委员认真做土争议双方思想稳定工作双方接受事实早日行动早日息纠纷院认两项决定建议性事实行政行方事权益没产生实质性果范某孙某求撤销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中第(5)(6)项诉讼请求理足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4目高民法院关执行<中华民国诉讼法>干问题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判决: 维持**县宋集镇民政府作出宋政(2011)23号处理决定第(1)项杨范村范庄西队门口范某海西边边西12亩营权属范某12亩西西边沟边营权属甲二撤销**县宋集镇民政府作出宋政(2011)23 号处理决定第(2)(3)(4)项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九 原告甲乙丙丁戊诉告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劳动教养案
[基案情]甲乙丙丁戊均**籍沪务工员2012年4月15日晚五马某相约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八字桥路288号亿阳菜场2楼溜冰场溜冰间甲溜冰场溜冰刘某推倒乙丙马某等围刘某见情况出换鞋准备离开甲认刘某出找架换鞋刘某外拉刘某挣脱走附台球室玩球甲乙丙戊马某离开溜冰场回马某台球室时台球杆猛击刘某头部五迅速离开回路丙丁电话告诉丁架丁回丁接电话回住处甲乙丙戊马某丁回住处甲听说刘某受伤住院约乙丙戊马某丁张某出刘某见面准备谈乙丙马某丁戊工附捡木棍木条甲张某起约方刘某受伤朋友吴某手机报警民警接警现场解情况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2012年4月15日21时10分刘某出具验伤通知书刘某吴某离开派出回钱准备医院鉴定伤情医院路吴某刘某接甲电话甲约刘某菜场见面吴某次报警刘某民警叙述案情时甲次挑衅电话约八字桥路百合苑门口见面刘某民警起约点民警甲乙丙戊丁张某抓获马某逃走(现已网追逃)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分甲乙丙戊丁进行调查讯问聆询告知等程序报请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拟甲乙丙三收容劳动教养壹年叁月丁戊收容劳动教养壹年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根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三条关规定2012年5月14日作出(2012)沪劳委[审]字第1259号劳动教养决定决定犯寻衅滋事行甲收容劳动教养壹年叁月犯寻衅滋事行乙丙丁戊收容劳动教养壹年2012年5月17日(2012)沪劳委[审]字第1259号劳动教养决定邮寄送达五家属查明2007年9月17日丙犯寻衅滋事行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处收容劳动教养壹年2009年2月16日丁盗窃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处行政拘留五日予执行(满18周岁)处罚2012年4月25日刘某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发展中心司法鉴定鉴定轻微伤
[裁判结果]2012年5月14日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调查讯问根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三条关规定作出(2012)沪劳委[审]字第125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该决定认定甲犯寻衅滋事事实清楚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犯寻衅滋事行甲收容劳动教养壹年叁月决定院予支持乙丙丁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八字桥路288号亿阳菜场2楼溜冰场没实施挑衅殴行四受甲相约甲八字桥路百合苑行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院认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乙丙丁戊劳动教养壹年决定违法事实情节明显相告寻衅滋事乙丙丁戊劳动教养壹年属适法律法规错误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犯寻衅滋事行乙丙丁戊收容劳动教养壹年决定院予支持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2目规定判决:维持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2012年5月14日作出(2012)沪劳委[审]字第125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中犯寻衅滋事行甲收容劳动教养壹年叁月决定二撤销海市劳动教养理委员会2012年5月14日作出(2012)沪劳委[审]字第125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中犯寻衅滋事行乙收容劳动教养壹年犯寻衅滋事行丙收容劳动教养壹年犯寻衅滋事行丁收容劳动教养壹年犯寻衅滋事行戊收容劳动教养壹年决定
十 原告甲诉告**县国土资源局土理行政处罚案
[基案情]2011年原告甲姜寨镇李吴行政村彭楼然村村民乙丙等户村民口头协商亩次性补偿3万元建房投资成价格出售户村民条件乙丙等户村民承包进行商品房建设2012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2012年4月5日**县国土资源局口头通知原告甲立停止施工听候处理**县国土资源局日立案2012年4月16日**县国土资源局施工现场甲发责令停止违法行通知书2012年4月22日23日**县国土资源局分甲乙丙三调查核实2012年4月25日**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员作出土违法案件调查报告2012年4月26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听[2012]1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2年4月27日送达国土资听[2012]1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2年5月4日**县国土资源局认定甲未批准擅占姜寨镇李吴行政村彭楼然村村民乙丙等十户承包7650方米商品房建设行违反中华民国土理法第四十三条第款第四十四条第款规定根中华民国土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民国土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国土资监[2012]19号行政处罚决定2012年5月4日国土资监[2012]19号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甲甲服2012年5月18日**县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12年8月16日**县民政府作出复[2012]5号行政复议决定复议维持国土资监[2012]19号行政处罚决定甲服国土资监[2012]19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错误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撤销该处罚决定庭审中证彭某荣彭某华证明甲建楼房南承包理现面玉米红薯栽2012年6月25日2012年10月17日**县姜寨镇李吴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原告甲仅租七户村民承包时证明彭某荣没承包租原告甲 查明甲姜寨镇杨寨行政村杨寨集路南开发建设两栋楼房实测量甲建栋楼房占东西11米南北99米两栋楼房间条宽20米路两栋楼房南彭某荣彭某华承包面彭国荣彭某华种植玉米红薯
[裁判结果]**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证材料未充分证明甲建楼房占姜寨镇李吴行政村彭楼然村乙丙等十承包事实**县国土资源局没充分核实原告甲违法占土四面积院认2012年4月26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监[201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甲未批准擅占姜寨镇李吴行政村彭楼然村村民乙丙等十户承包7650方米商品房建设证足案审判委员会讨决定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判决:撤销**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4月26日作出国土资监[2012]19号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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