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理办法 (2004年11月20日发布) 第章 总 第条 进步做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理新闻宣传更博湖县改革发展服务根国家关规定制定办法 第二条 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理指导贯彻中心两基点基路线服服务国家博湖县行业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方针握正确导遵循客观准确时实事求原 第三条 博湖县新闻宣传中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博湖县保密规定统宣传口径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第四条 博湖县宣传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工作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统理 第五条 根博湖县三定方案博湖县新闻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口理 第六条 办法适博湖县乡镇委民政府县直委(工委)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理工作 第二章 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 博湖县事业发展重影响情况事件需时国外介绍举办新闻发布会外发布容: ()国家颁布关博湖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颁布重部门规章重行业技术标准 (三)博湖县改革发展重举措成 (四)局级评定新博湖县科技成果 (五)必发布容 第八条 新闻发布全审批程序: ()关部门般应新闻发布会前15日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拟发布容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根发布会容拟定举办新闻发布会计划报请领导批准组织实
施登记备案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两办县委宣传部领导持新闻发言发布新闻关领导负责介绍新闻发布会容回答记者提出问题 第十条 新闻发布会涉外宣传需邀请外新闻机构记者参加县委宣传部会关部门组织登记备案 第十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举办日期15日前报县政办审核持审核批准批件提前7日县委宣传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行组织 单位博湖县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 第十二条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产品市等商业活动般宜举办新闻发布会涉物质产品科技成果技术专利等容新闻发布会申报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检验专利等部门认定书证明书 第三章 新闻通气会 第十三条 根博湖县工作需定范围关部门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容: ()博湖县颁布部门规章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 (二)博湖县制定工作规划点措施 (三)博湖县名义组织重活动 (四)乡镇委民政府县直委(工委)部门组织重业务活动 (五)局领导批准容 第十四条 新闻通气会审批程序: ()关部门须新闻通气会前15日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需通报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召开新闻通气会计划报请领导批准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新闻通气会县委宣传部组织县领导持部门领导负责通报具体容回答记者提问 第十六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召开新闻通气会必须报送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备案备案行组织 第十七条 新闻通气会邀请境外新闻机构记者参加 第四章 记者招会 第十八条 回答
记者提问事项举行记者招会容: ()县乡镇委民政府县直委(工委)部门专业性专题性工作 (二)社会影响关博湖县事件活动 (三)博湖县国际交流合作重项目事件 (四)种必答谢活动 第十九条 记者招会审批程序: ()关部门记者招会前15日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举行记者招会计划报请领导批准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记者招会县委宣传部组织县领导持部门领导负责回答记者提问 第二十条 记者招会涉外宣传需邀请外新闻机构记者参加县委宣传部会关组织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般举行中外记者招会确需举行应提前15日报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审核批准批准行组织 第五章 记者采访 第二十三条 国记者采访县领导县委宣传部会商办公室领导意予发安排根采访提纲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第二十四条 国记者部门专题采访县委宣传部商相关部门领导确定接谈员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境外记者采访事宜县委宣传部会外事部门根国家关规定商定接采访计划报领导批准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单位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区外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单位拟定接采访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核实施 第二十八条 员原接受境外新闻机构记者电话采访遇特殊情况县委宣传部外事部门商议报领导批准批准口径答问 第六章 新
闻报道 第二十九条 涉博湖县方针政策发展方等政策性较强报道发表前遵循宣传纪律报送博湖县委宣传部审阅 第三十条 根国家关规定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重政治社会事件恶性事涉外涉台港澳事件等)报道加强统理博湖县突发事件报道县委宣传部口协调报请县领导批准备案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外报道外辟谣工作县委宣传部会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涉部门单位行外提供消息 第三十二条 敏感问题突发事件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利博湖县事业改革发展报道中涉重数字重情节定核实清楚博湖县委宣传部审阅盖章方发表 第三十三条 乡镇委民政府县直委(工委)部门举办重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做报道关部门应提前10日县委宣传部联系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邀请新闻单位 第三十四条 县属企事业单位组织重新闻宣传报道需报送博湖县县委宣传部备案 第七章 附 第三十五条 博湖县组织新闻宣传活动需材料相关部门起草县委宣传部领导审定关费关部门承担 第三十六条 违反办法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负直接责关部门直接责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办法博湖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 中博湖县委员会办公室 博湖县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1]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