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四节 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 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流转税类税收是主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仅这4项税收的收入就占我国税收总额的70%以上;所得税类税收次之,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3项税收的收入约占我国税收总额的15%。此外,还有资源税、财产税和其他一些类型的税收。以下分别予以简要介绍。   
    • 2. 流转税基本制度(一) 基本要求 1. 掌握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法律规定 2. 掌握消费税纳税人、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 3. 掌握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 4. 熟悉增值税的概念、起征点、征收管 5. 熟悉消费税的概念、征收管理 6. 熟悉营业税的概念、起征点、征收管理     
    • 3. 流转税基本制度 流转税的概念:以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依据,选择流转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征收的一类税。 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世界各国开征的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尽管目前一些发达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但是流转税在税收体系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 流转税的特点(课本109页)
    • 4. 1、流转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 2、流转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的流转额。可能是流转总额(如销售额、营业额等),也可能是流转的增值额 我国的流转税制结构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增值税是主体税种。另外还有两种附加性质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 5. 说明生产厂家 销售额 购进额增殖额 税率税额原材料生产 100 0 100 10% 10元零部件生产 200 100 100 10% 10元自行车组装 300 200 100 10% 10元全能生产厂 300 0 300 10% 30元
    • 6.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 7.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例1、刘某退休后开了一个汽车修理厂,专修各种进口车辆,1999年3月份营业收入额为82000元。请问,刘某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是多少? 例2、天津某进出口公司1998年6月进口一批空调,到岸价格80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率为30%,该公司6月份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
    • 8.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 9. 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 10.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规定条件,需开具专用发票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所代开。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税法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情形作了规定。    
    • 11. 第二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 12.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3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四、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 13. 五、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 14.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 15. 例1、某进口公司于1998年5月进口小客车80辆,每辆到岸价格为6万元人民币。已知小客车汽缸容量为2000毫升以上,可容纳20人,当月小客车的关税率为110%。为此,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经海关核实,纳税义务人除申报进口增值税和31.83万元人民币进口消费税却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为什么?
    • 16. 六、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七、消费税的优惠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兔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 17. 例2、某卷烟厂外销一批雪茄烟,离岸价格折合80万元人民币,雪茄烟的消费税率为40%,为此,某卷烟厂要求海关退税32万元人民币。请问,某卷烟厂的这种要求对吗?为什么?
    • 18.     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广,税源普遍;2、税收负担轻、税负均衡,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3、政策明了,适用性强;4、计算简单,操作方便,纳税人容易理解。  
    • 19.      一、 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等。    
    • 20. 三、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税 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 3%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 3%三、金融保险业 8 %四、邮电通信业 3%五、文化体育业 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3%六、娱乐业 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3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3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3%
    • 21. 四、 营业税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22.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3. 例  1.某省汽车运输公司1998年5月份运载货物自我国境内运往韩国,全程运费10万元,到境外后,改由韩国运输公司运抵目的地,支付运费3万元人民币。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2.某饭店为三星级,1998年11月份取得;饭店营业收入100万元,客房营业收入90万元,所属歌舞厅营业收入:点歌费收入5万元,食品饮料收入12万元,门票收入3万元(假设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当地规定为20%)。请计算该饭店应纳营业税额。 3.某省旅行社1999年1月取得营业收入100万元,发生支出为:在组织旅行过程中给其他单位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及门票、订座费20万元;出境旅行改由当地施行社接团,支付给旅游费25万元。请计算该旅行社应纳营业税额。    4.某邮电局1998年2月份取得;邮电业务收入10万元,电话、电传收入2万元,发行纪念邮票收入3万元,服刊发行收入6万元,邮务物品销售收入1万元,请计算该邮电局应缴纳营业税税额。
    • 24.   五、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 25. 六、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 26. 七、 营业税的纳税申报   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扣缴义务人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八、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以一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期限,比照此项规定执行。   
    • 27. (一)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指一国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的特点:1、关税是统一的国境征税 2、关税是以进出境货物或者物品为征收范围;3、海关是关税征收管理机关。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和特别关税。
    • 28. 一、关税的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应税货物和应税物品两类。征税对象和进出口方向不同,其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三、关税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2、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价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 29. 四、关税的缴纳 1、货物进出口关税的缴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2、物品进出口关税的缴纳。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   例:1997年3月10日某公司一批施工机械CIF价10 000元,准予暂时进口,该机械至1998年3月10日仍留在境内使用,已知该机械关税税率为10%,问海关应征关税多少?
    • 30. 五、关税的减免税 下列货物,经海关审查无讹,可以免税: (一)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四)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海关可以酌情减免关税: (一)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二)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三)海关检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