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关部门乡镇民政府工作站:
XXX古建条街理办法2013年XX月XX日(2013年第XX次)县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现予发布请遵执行
二〇三年XX月XX日
XXX古建条街理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XXX古建条街保护合理利效理根风景名胜区理暂行条例中华民国治安理处罚条例 结合县实际情况制定XXX古建条街理办法(简称办法)成立XXX古建条街理处
第二条 XXX古建条街范围事相关活动单位应遵守办法
第三条 XXX古建条街理处(简称县理处)具体负责古建条街日常理协调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二)建立健全资源保护项理制度
(三)古建条街重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制定相应保护措施
(四)组织实施批准规划
合理开发利资源法古建条街建设项目实施理
(五)负责古建条街旅游安全生产文物保护古建条街秩序环境卫生等项理工作
(六)做古建条街交通通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古建条街环境提高古建条街接力服务水
(七)负责古建条街绿化防火卫生安全等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责
根需古建条街绿化防火卫生安全文化违章建筑等方面理接受相关职部门委托履行监职责
第四条 单位保护古建条街资源设施设备义务权举报制止破坏资源设施设备行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五条 古建条街建设项目应符合规划景观相协调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旅游
第六条 古建条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制度实施外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绿化植保护等方案进行封闭施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周围景物绿化植资源遭破坏
第七条 规划确定核心保护区(点)游集中旅游区域严禁建设旅馆招休(疗)养机构生活区等型工程
古建条街重景点景物周围必需保护附属设施外兴建设施住户意改变房屋外观造型门牌门匾等
第八条 古建条街事规定外建设活动应理处审核法报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 批准建设项目环保消防安全防范设施应体工程时设计时施工时
第3章保护理
第十条 XXX古建条街理范围容东街南西街东新南街西河子北路北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类建设行等
第十条 XXX古建条街保护理:
公安局牵头城关派出负责XXX古建条街设立警务处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行24时值班昼夜巡查保障治安安全布展单位店铺签订XXX街面室国资产理维护协议(维护国资产室种设施完整)工商局结合门前四包责书店铺签订环境卫生理协议综合执法局指定环卫工负责街面环境卫生清扫城关镇社区住户签订理责书县交警队理XXX车辆严禁载重车辆驶入
第十二条 理处应规划规定标明古建条街保护段保护点设立古建条街景物景点保护说明标牌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登记造册设置标牌建立理制度配备相应员设备
第十三条 理处应建立消防治安旅游等安全制度重点保护区设置必防护安全设施保障旅游者安全
第十四条 理处应加强古建条街旅游业理设立方便旅游导游国际标识公信息图形标识提供旅游咨询导游等服务保护旅游秩序
第十五条 古建条街进行列活动应理处审核意法规定报关部门批准:
()时占绿改变绿化性质
(二)砍伐移植截干树木
(三)迁移古树名木
(四)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五)组织公益商业性宗教(宗教活动场外)等型活动
(六)事商业文化娱乐营服务活动
(七)涉古建条街理事项
第十六条 古建条街严禁列行:
()砍伐树木践踏苗花草破坏基础设施
(二)景物者设施刻划涂污乱倒垃圾
(三)携带易燃易爆毒物品进入古建条街
(四)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
(五)农车辆载重车辆驶入
(六)破坏风景资源行
第十七条 古建条街涉资源保护利理文物保护宗教活动场理应执行国家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章 违法处罚
第十八条 违反办法规定列行理处责令停止违法行恢复原状者限期拆没收违法处5000元10000元罚款:
()古建条街破坏景观绿化植活动
(二)古建条街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设施
(三)古建条街建设宾馆招培训中心疗养院资源保护关建筑物
第十九条 违反办法规定古建条街事禁止范围外建设活动未理处审核理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处2000元5000元罚款单位处10000元500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办法规定古建条街进行破坏景观绿化植等活动理处责令停止违法行限期恢复原状者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处1000元50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办法规定景物设施刻划涂污者古建条街乱扔垃圾理处责令恢复原状者采取补救措施处50元500元罚款刻划涂污方式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治安理处罚法关规定予处罚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二条 违反办法规定未理处审核古建条街进行列活动理处责令停止违法行限期恢复原状者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处1000元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处5000元10000元罚款:
()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二)举办型游乐等活动
(三)影响古建条街景观活动
第二十三条 违反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施工程中周围景物绿化植破坏理处责令停止违法行限期恢复原状者采取补救措施处5000元50000元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者采取效措施理处责令停止施工
第二十四条 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拆古建条街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者设施关单位者必须立停止建设活动行拆继续进行建设作出责令限期拆决定机关权制止关单位者责令限期拆决定服接责令限期拆决定日起15日民法院起诉期满起诉行拆作出责令限期拆决定机关法申请县民法院强制执行费违法者承担
第二十五条 违反办法规定应行政理部门处罚相应行政理部门根关法律法规规定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工作员滥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单位者级机关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五章 附
第二十七条 理处通法接受捐赠资助等渠道筹集古建条街保护建设理费
第二十八条 办法2013年XX月XX日公布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办法具体理处负责解释
20XX年XX月XX日印发
文香网httpwwwxiangdangnet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