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时低工资标准通知(2008)
沪劳保综发(2008)24号
市政府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区县劳动保障局关单位:
市政府意2008年4月1日起市非全日制时低工资标准75元调整8元
时低工资标准包括单位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应规定行支付
海市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颁布日期:2008324
执行日期:2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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