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国共产党重大 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讲人:XXX 讲授时间:2019年10月
    • 2. 目 录《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01《条例》贯彻落实的措施03《条例》的全文解读02
    • 3. 第《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一部分
    • 4. 《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中央要求“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党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中央及区执行委员会”1923年6月开启了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的大门1948年1月对报告的负责主体、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撰写方法、报告的时间频率等都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毛泽东同志为中央起草 《关于建立报告制度》2014年1月“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 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2016年10月“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
    • 5. 《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2019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 6. 《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12《条例》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出台的意义
    • 7. 第《条例》的全文解读二部分
    • 8. 《条例》全文解读1. 总则2.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3.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4.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5.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6.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7.监督与追责8.附则全文 章节
    • 9. 总 则第一章
    • 10. 一、总则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本条例 适用范围本条例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本条例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 11. 一、总则 案例 张某,为某220kV输电线路项目经理,中共党员。2019年5月某日,该项目因线路青赔工作与当地多户村民发生争执,施工人员带挖掘机强行进场,施工人员与村民发生肢体冲突,并有村民因此受伤。张某作为项目领导,未按照公司规定的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组织汇报的要求,未向公司报告该情况。该事件未得到及时处置,经网络传播后,产生恶劣影响。 案例分析
    • 12. 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第二章
    • 13. 二、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党组织负责同志名义代表党组织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12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 14. 二、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应当统筹所负责区域、领域、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归口统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总体情况、牵头事项完成情况等。 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 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
    • 15. 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第三章
    • 16. 三、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13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重大体制变动、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2 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4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5
    • 17. 三、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68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7 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调整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未公开的讲话、音像资料等;9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10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党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
    • 18. 三、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情况;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包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巡视巡察整改、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13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交办事项的研究办理情况;2 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全面工作总结和计划;4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5
    • 19. 三、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68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7 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9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等。
    • 20. 三、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干部任免;1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 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下列事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4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5
    • 21. 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第四章
    • 22. 四、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应当协商一致后呈报。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两个以上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
    • 23. 四、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给上级党组织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 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专题报告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专题报告应当注重反映落实见效情况,不得一味求快。 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 突发性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
    • 24. 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第五章
    • 25. 五、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党组织应当对于情况紧急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尚处于初步酝酿阶段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先行请示报告,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请示报告。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适宜简便进行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内容较为简单或者情况十分紧急的,可以采用通话方式; 内容较为复杂或者情况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当面方式; 内容较为正式或者涉及主体较多的,可以采用会议方式。 口头请示报告应当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确保有据可查。口头请示报告视情采用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
    • 26.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第六章
    • 27. 六、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01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02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03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04转移党的组织关系;05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 28. 六、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01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02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03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04流动外出情况;05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党员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 29. 六、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01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应当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02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03代表党组织对外发表重要意见;04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05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 30. 六、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0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02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03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正确行使权力,参与集体领导情况;04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05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遵守廉洁纪律情况;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06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中发现重要问题,以及违纪违法情况;07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08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 31. 六、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  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党组织应当及时办理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事项,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事项作出研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
    • 32. 六、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案例 2015年10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发布了对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机关党委书记汤东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的消息。经查,汤东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其本人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其配偶子女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填报;未经组织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多次因私出国,事后隐瞒不报;长期违规持有个人因私护照,不按规定及时交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科技部党组研究并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汤东宁开除党籍处分;科技部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撤销其科技日报社副社长职务,由三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案例分析
    • 33. 监督与追责第七章
    • 34. 七、监督与追责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并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范围。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通报。党组织应当
    • 35. 七、监督与追责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123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擅自决定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事项,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重视不部署,工作开展不力的;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456缺乏责任担当,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工作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 36. 第《条例》贯彻落实的措施三部分
    • 37. 《条例》贯彻落实的措施公司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主管部室要搞好宣传解读,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公司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具体落实措施,编制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公司党委应以上率下,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并按照《条例》要求加强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搞好学习培训12细化落实措施公司各级党组织应切实担负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 主管部室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好公司的请示报告工作。3加强组织领导
    • 38. 结 语该请示的必须请示 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要有组织观念 要有程序观念 决不能我行我素 决不能遮遮掩掩 决不能隐瞒不报结 语
    • 39. 学习完毕 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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