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选民登记
第二十六条 选民登记选区进行登记确认选民资格长期效次选举前次选民登记新满十八周岁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恢复政治权利选民予登记选民登记迁出原选区列入新迁入选区选民名单死亡法律剥夺政治权利选民名单名
精神病患者行选举权利选举委员会确认列入选民名单
第二十七条 选民名单应选举日二十日前公布实行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应发选民证
第二十八条 公布选民名单意见选民名单公布日起五日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申诉意见应三日作出处理决定申诉果处理决定服选举日五日前民法院起诉民法院应选举日前作出判决民法院判决决定
四川省中华民国全国民代表会方级民代表会选举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选民登记
第二十条 选民登记选区进行登记确认选民资格长期效
次选举前次选民登记新满十八周岁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恢复政治权利予登记选民登记迁出原选区列入新迁入选区选民名单死亡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员选民名单名
选民年龄计算应选举日截止日期
第二十条 选民选区进行登记
()机关团体工矿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员校学生单位进行登记
离退休员户口进行登记原户口意原单位者现居住进行登记
(二)农村口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进行登记
(三)户口现居住员户口选民证明现居住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四)出国探亲学讲学访问考察援外等工作员留学生应原单位者原户口进行登记
(五)外出落明员暂时予登记选举日前返回应予补办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旅居国外中华民国公民县级乡级民代表会代表选举期间国原籍者出国前居住登记参加选举
第二十三条 精神病患者行选举权利选举委员会确认列入选民名单
第二十四条 列员准予行选举权利进行选民登记:
()判处期徒刑拘役制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二)羁押正受侦查起诉审判民检察院者民法院没决定停止行选举权利
(三)正取保候审者监视居住
(四)正劳动教养
(五)正受拘留处罚
列员参加选举方式选举委员会执行监禁羁押拘留者劳动教养机关决定投票站投票者委托选举权亲属选民代投票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者劳动教养员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
第二十五条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者严重刑事犯罪羁押正受侦查起诉审判员民检察院者民法院决定
羁押期间停止行选举权利进行选民登记
第二十六条 选民名单应选举日二十日前公布实行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应发选民证
选举日前选民证果遗失者损坏单位者关员证明补发
第二十七条 选民名单公布进行正式选举前迁出选区员申请新迁入参加选举死亡员应名新迁入未方登记员进行选民登记补发选民证参加选区选举
第二十八条 公布选民名单意见选民名单公布日起五日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申诉意见应三日作出处理决定申诉果处理决定服选举日五日前选区基层民法院起诉民法院应选举日前作出判决民法院判决决定
未列入选民名单申请列入视放弃选举权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