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落实中央加快推进宅基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求时完成农村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务明晰农村宅基集体建设房屋等动产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级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制定方案
工作目标
根国家求2020年底全部完成农村动产权权籍调查农村宅基集体建设颁证率90基实现应登登农村宅基集体建设确权登记基础宗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法确定房屋权体面积等属性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发房体动产权证书基础建立集图形属性登记信息容动产权籍调查数库实现动产登记信息化理全面查清宗宅基集体建设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属面积途等基情况统筹推进农村深化改革激发农村济活力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积极性奠定产权基础
()全面完成农村房体动产权籍调查尚未完成登记发证宅基集体建设重点已完成登记发证宅基集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补充房屋调查宅基集体建设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权籍调查应开展房体权籍调查已完成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符合发证条件宅基集体建设原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房屋等建(构)筑物进行补充调查形成房体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宅基集体建设尚未开展籍调查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登记发证应宅基集体建设补充权籍调查做房屋等建(构)筑物落宗
(二)建立农村房体权籍调查数库权籍调查完成动产登记数库标准(试行)求利信息化技术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数信息宅基集体建设数信息叠加整合形成完整房体动产权籍信息法确定房屋权体面积等属性建立集图形属性登记信息容动产权籍调查数库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信息化理
(三)法规完成农村房体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已登记发证宅基集体建设变换原原证书继续效未登记发证宅基集体建设完成房体权籍调查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法确权规范登记
(四)规范农村动产登记成果理进步加强农村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农房体动产确权登记成果纳入现动产登记信息理台保障登记数实时准确传确保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农村动产登记数成果汇交
二工作原
()规范调查法登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原相关技术规定求查清农村宅基集体建设宗土房屋权属界址面积途等形成完善籍房屋调查成果房体农村集体土权确权登记发证提供基础严格土登记规定容程序求法办理相关登记调查工作覆盖全部农村集体土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留空白留死角实现农村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
(二)便民利民维护稳定进步优化职建立完善配套服务台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便民利民护民出发点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前提采取效措施历史原造成相关申请材料缺失补办量补办必须补办法简化办批量办理批量办切实提高登记发证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治组织农村集体济组织作建立健全农村土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承前启统筹安排充分运农村宅基集体建设确权登记调查成果简化次工作容衔接房屋土信息保证权籍调查产权登记连续性科学计划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农村房屋情况复杂数量较实际问题采取切合实际权籍调查方法确保保质保量时完成务
(四)加强研究破解难题农村房体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时间紧务重情况复杂实际工作中集体济组织成员身份面积标准房屋调查标准等方面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研究处理问题时法规尊重村规民约着实际出发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保护权益利济社会发展安定团结原妥善做项工作
三实施范围
()纳入登记范围情况
符合土利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具合法权属源时提供登记材料齐全农村宅基集体建设宗房屋等建(构)筑物予登记
(二)纳入登记范围情况
1.批准纳入征收拆迁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范围集体建设整治范围
2.符合土利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
3.合法源未时提供登记材料提供登记材料齐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登记情形
四工作步骤时间安排
()筹划准备阶段(2020年2月底前)完成工作机构成立工作方案编制工作费预算申请宣传动员发动项目招标组织工作员培训基础资料搜集等项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1月)开展农村房体动产权籍调查动产登记数库标准(试行)动产登记数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动产登记存量数成果汇交规范(试行)求建立农村动产权籍调查数库法进行确权登记核发房体动产权证书
(三)成果汇交验收阶段(2020年11月)完成农村房体动产确权登记数成果汇交报市然资源局进行梳理汇总抽检报省然资源厅
五工作流程相关求
()农村房体确权登记应提供材料
1.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身份证户口簿
3.动产权属证书者批准权民政府批准文件等权属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者建设相关材料
5.权籍调查表宗图房屋面图宗界址点坐标等关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市县政府者关行政部门处理决定
7.市县政府者然资源行政部门调解书
8.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者调解书
9.事间法达成协议
10.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籍调查表土权属界线协议书等籍调查成果
11.法律法规等规定文件资料等
(二)办理农村房体首次登记列程序进行
1.准备阶段
制定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实施方案采取种方式广泛宣传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工作重意义争取农民群众社会界参支持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工作营造良社会氛围开展试点作业队员镇(街道)村(居)委会负责农村房体登记骨干进行业务培训统标准
2.申请登记阶段
镇(街道)村(居)委会农村房体登记领导组办公室作业技术单位登记申请身份签字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受理审查阶段
县动产登记中心县农村房体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组组成部门职责分工受理初审复审程序申请材料进行逐级审查
4.公告阶段
复审合格申请材料县动产登记中心市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动产村公告栏进行公告公告期15工作日公告期间异议异议须提供相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县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终止登记书面告知申请
5.审核登簿阶段
公告期满异议异议成立县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申请登记动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申请事项记载登记簿制作相应集体土动产权证书
6.发证阶段
已缮动产权利证书发放权利
7.档阶段
规范农村动产登记档案理农村动产登记中形成档案资料分门类整理档
(三)严政策标准法规登记
1.严格执行房体
房分离事实房权利体致原确定房权属调处纠纷办理登记房权利体致时应重新确定权利体权利体相应进行登记房法转移时应转移确保房权利体相应
2.严格确认权利体
宅基权应法确认农村集体济组织成员非农民集体成员扶贫搬迁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政府统规划批准合法宅基退出原宅基注销登记法确定新建房屋占宅基权
3.尊重历史分类处理
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宅基范围村镇建房理条例实施未扩否超规定面积标准均实际面积予确权登记(属翻建宅基建筑物构筑物宗翻建时间准)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理条例实施起1987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土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宅基超规定面积标准超面积国家省政府关规定处理结果予确权登记1987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土理法实施农村村民建房占宅基符合规划超面积标准已补办相关手续法标准面积予确权登记超占面积登记簿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独立厕猪圈牛栏晒谷场等生活附属设施现状通道道路排水沟等属公设施均纳入户动产登记范围
婚嫁关系居住外村户籍村夫妻双方选择中方拥宅基户出具具结书规定申请确权登记
空闲房屋倒塌拆两年未恢复宅基确定土权
没权属源材料宅基应查明土历史情况现状农民集体济组织宅基权面积四范围等进行确认公告30天异议出具证明镇(街道)审核报县级民政府审定属合法予确权登记
4.严格履行登记职责
严禁利确权登记发证机会违法占宅基违法建筑合法化
(四)宅基房屋权属源求分阶段分类处理
1.2018年1月1日XX省乡村建设规划许理办法实施前房屋农民集体济组织初审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理机构出具审查意见
2.2018年1月1日XX省乡村建设规划许理办法实施房屋应提供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委托镇政府出具规划许手续
3.农村居民利宅基建房屋2016年10月1日XX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理办法实施前权利提交证明房屋质量问题具结书
2016年10月1日XX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理办法实施农民建2层住宅工程投资额足30万元建筑面积足300方米建设工程(含公益事业建设工程)(限额工程)应提供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理机构参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限额工程应提供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五)列情形予登记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存尚未解决权属争议
3.申请登记动产权利超规定期限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登记情形
六明确责分工
关部门镇街道办高度重视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工作认真履职责密切沟通协调相关部署求选派业务精力强志参项工作工作部门镇街道办职责:
1.县然资源局:负责规划核实许相关手续承担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工作具体实施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整合建设农村房体动产登记信息数库汇交工作成果
2.县住建局:负责做房屋建设监督理等相关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农村房屋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材料
3.县财政局:负责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工作需费纳入方年度财政预算进度拨付
4.县公安局:负责核实农房体登记申请户籍信息配合做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工作
5.县信访局:负责涉信访事项接处理等工作
6.县司法局:研究中央国务院省关农村土制度改革农民增收三权分置动产统登记等法规政策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政策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宅基改革理工作
8.镇(街道办):切实履行属责负责做材料收集审查入户调查权属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配合出具规划许手续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指派专负责房体动产登记工作
七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次工作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县政府成立农村房体动产登记工作领导组县政府领导组长公安司法财政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信访等相关部门镇(街道办)等成员单位负责成员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次工作实施推进充分发挥镇街道办村委会权属争议调处中导位镇(街道办)组织村组干部广泛吸纳村民代表参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基层土权属争议镇(街道办)参成立领导组切实加强辖区房体动产登记工作领导
(二)落实工作费(国土资发﹝2014﹞101号)(X土资发﹝2019﹞X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农村房体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约定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工作利开展严格财政纪律加强专项费理监督做专款专
(三)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建立实施动产统登记制度建设求县关部门镇(街道办)充分利类相关媒介加宣传力度引导广农民认识关注农房体登记工作县然资源局动产登记窗口镇(街道办)综合服务厅摆放农房体登记宣传材料次性告知明白纸农房体登记工作营造良舆环境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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