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理规定已___年___月___日建设部第___次常务会议讨通现予发布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注册建造师理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提高工程项目理水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建筑法行政许法建设工程质量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规定
    第二条 中华民国境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监督理适规定
    第三条 规定称注册建造师指通考核认定考试合格取中华民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规定注册取中华民国建造师注册证书(简称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事相关活动专业技术员
    未取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担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注册建造师名义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 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国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监督理____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关部门____规定职责分工全国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理
    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区域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理县级方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关部门职责范围行政区域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理
    第二章 注  册
    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资格证书员注册方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第六条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具备条件:
    ()考核认定考试合格取资格证书
    (二)受聘相关单位
    (三)达继续教育求
    (四)没规定第十五条列情形
    第七条 :取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受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员应通聘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单位工商注册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申请材料应___日全部申请材料报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申请材料应法作出否受理决定出具证申请材料齐全者符合法定形式应___日次性告知申请需补正全部容逾期告知收申请材料日起受理
    涉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通信广电民航专业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全部申报材料送级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中华民国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 申请初始注册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受理日起___日作出审批决定作出决定日起___日公告审批结果____关部门收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移送申请材料应___日审核完毕审核意见送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受理日起___日作出审批决定作出决定日起___日公告审批结果____关部门收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移送申请材料应___日审核完毕审核意见送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第九条 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员申请注册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法确定批准注册核发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样式中华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核发证书___日送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十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注册建造师保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效期___年
    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印制执业印章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样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制作
    第十条 初始注册者资格证书签发日起___年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专业继续教育求方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聘单位签订聘劳动合复印件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应提供达继续教育求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注册效期满需继续执业应注册效期届满___日前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效期___年
    申请延续注册应提交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聘单位签订聘劳动合复印件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注册效期达继续教育求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注册效期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原聘单位解劳动关系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延续原注册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应提交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三)申请新聘单位签订聘合复印件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原聘单位解聘合聘合期证明文件退休员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需增加执业专业应第七条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提供相应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列情形予注册:
    ()具完全民事行力
    (二)申请两者两单位注册
    (三)未达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求
    (四)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五)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日起申请注册日止满___年
    (六)前项规定外原受刑事处罚处罚决定日起申请注册日止满___年
    (七)吊销注册证书处罚决定日起申请注册日止满___年
    (八)申请注册日前___年担项目理期间负责项目发生重质量安全事
    (九)申请聘单位符合注册单位求
    (十)年龄超___周岁
    (十)法律法规规定予注册情形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列情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失效:
    ()聘单位破产
    (二)聘单位吊销营业执
    (三)聘单位吊销者撤回资质证书
    (四)已聘单位解聘合关系
    (五)注册效期满未延续注册
    (六)年龄超___周岁
    (七)死亡具完全民事行力
    (八)导致注册失效情形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列情形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者公告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作废:
    ()规定第十六条列情形发生
    (二)法撤销注册
    (三)法吊销注册证书
    (四)受刑事处罚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注销注册情形
    注册建造师前款列情形注册建造师聘单位应时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关单位权注册机关举报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者关部门应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八条 注销注册者予注册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需补办应持公众媒体刊登遗失声明证明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___日办理完毕
    新注册建造师理规定2
    第三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取资格证书员应受聘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项者项资质单位注册方事相应执业活动
    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应受聘注册具施工资质企业
    第二十条 注册建造师具体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时两两建设工程项目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注册建造师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理施工理建设工程项目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济咨询法律行政法规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关工程施工理文件应注册建造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必须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 注册建造师注册效期应达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继续教育求
    继续教育分必修课选修课注册效期60学时继续教育达合格标准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具体求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____关部门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享列权利:
    ()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规定范围事执业活动
    (三)执业活动中形成文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执业活动进行解释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相应劳动报酬
    (八)侵犯___利行进行申述
    第二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应履行列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关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三)保证执业成果质量承担相应责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保守执业中知悉国家秘密商业技术等秘密
    (六)事利害关系应动回避
    (七)协助注册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列行:
    ()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执业程中索贿受贿者谋取合约定费外利益
    (三)执业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虚假记载等合格文件
    (五)允许名义事执业活动
    (六)时两者两单位受聘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形式非法转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聘单位业务范围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行
    第四章 监督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部门应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____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行政区域市县市辖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第二十九条 县级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权采取列措施:
    ()求检查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求检查员聘单位提供关员签署文件相关业务文档
    (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员
    (四)纠正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标准规范行
    第三十条 注册建造师违法事相关活动违法行发生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者关部门应法查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法应撤销注册应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第三十条 列情形注册机关职权者根利害关系请求撤销注册建造师注册:
    ()注册机关工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
    (四)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法撤销注册情形
    申请欺骗贿赂等正手段获准注册应予撤销
    第三十二条 注册建造师聘单位应求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注册建造师信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档案应包括注册建造师基情况业绩良行良行等容违法违规行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作注册建造师良行记入信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档案信息关规定社会公示
    新注册建造师理规定3
    第五章 法律责
    第三十三条 隐瞒关情况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受理者予注册予警告申请___年次申请注册
    第三十四条 欺骗贿赂等正手段取注册证书注册机关撤销注册___年次申请注册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处罚款中没违法处___万元罚款违法处违法___倍超___万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规定未取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担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者注册建造师名义事相关活动签署工程文件效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者关部门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___万元___万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继续执业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者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处___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中第二十六条列行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者关部门予警告责令改正没违法处___万元罚款违法处违法___倍超___万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规定注册建造师者聘单位未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档案信息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者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___元___万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 聘单位申请提供虚假注册材料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者关部门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___万元___万元罚款
    第四十条 县级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员注册建造师理工作中列情形级行政机关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准予注册
    (二)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予注册者法定期限作出准予注册决定
    (三)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予受理者未法定期限初审完毕
    (四)利职务便利收受财物者处
    (五)法履行监督理职责者监督力造成严重果
    第六章 附  
    第四十条 规定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档的实际排版效果,会与网站的显示效果略有不同!!

    需要 10 香币 [ 分享文档获得香币 ]

    下载文档

    相关文档

    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年前   
    372    0

    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

    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年前   
    468    0

    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___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___]___号...

    2年前   
    513    0

    安徽省建造师管理规定

    安徽省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年前   
    681    0

    临时建造师管理规定

    临时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建筑业企业现有建造师满足不了发展需要的实际问题,依据《建筑法》、《吉林省建筑市...

    2年前   
    328    0

    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2年前   
    356    0

    注册资本金管理规定

    注册资本金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

    2年前   
    370    0

    兽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

    兽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口兽药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兽药的外国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外国企业生产的兽药...

    2年前   
    321    0

    2017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

    6年前   
    424    0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

    2年前   
    517    0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2017年2月2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

    3年前   
    672    0

    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精选多篇)

    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精选多篇)第一篇: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一、 聘用期:...

    10年前   
    373    0

    员工管理规定-员工配用公车管理规定

    员工配用公车管理规定一、本公司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满足员工用车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公司上年度年薪在3.8万元以上,持有驾照,且本人自愿执行公司低年薪待遇的在册正式员工。  二、购置 ...

    10年前   
    1273    0

    员工管理规定-办公室物资管理规定

    办公室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第二章 物资分类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

    9年前   
    1107    0

    202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之土法吊装安全操作规定

    202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之土法吊装安全操作规定(1)施工前应由技术人员同有施工经验的工人研究制定方案,向参加操作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要___作时精神集中,听从统一指挥。(2)注意施工环境,检...

    1年前   
    288    0

    资金管理规定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

    10年前   
    750    0

    氮气安全管理规定

    氮气安全管理规定1、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及事故处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2、新建、扩建及大修后的...

    2年前   
    891    0

    干部值班管理规定

    干部值班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做好公司夜间、节假日、特殊时期的干部值班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安全开展,特制定本制度。1、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夜间、节假...

    2年前   
    731    0

    会议管理规定

    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本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会议定期、定时、定人召开。 第二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要,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三条 会议纪要应编号、及时、...

    12年前   
    10120    0

    学籍管理规定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2年前   
    778    0

    文档贡献者

    g***o

    贡献于2022-04-12

    下载需要 10 香币 [香币充值 ]
    亲,您也可以通过 分享原创文档 来获得香币奖励!
    下载文档

    该用户的其他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