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加强民防空工程建设理规范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民防空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济效益根中华民国民防空法中华民国城市规划法中华民国建筑法中华民国招标投标法等关法律法规制定规定
第二条 规定称民防空工程指保障战时员物资掩蔽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单独修建防护建筑结合面建筑修建战时防空室〈简称防空室〉
第三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民防空工程建设应遵循统规划量力行战结合质量第原
第四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属国防工程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体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集体通种途径投资进行民防空工程建设
国家民防空设施建设关规定予优惠
第五条 防空室建设国家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八章规定实施理
第六条 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负责防空室建设城市空间开发利兼顾民防空防护求理监督检查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城市空间规划开发利审批工作
第七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等工程规划建设注重开发利城市空间兼顾民防空求
第二章 计划理
第八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统计划分级理民防空部门投资安排工程建设项臣必须纳入全国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计划外安排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
第九条 国家民防空部门根社会发展国防需国家方提供财力物力提出民防空工程建设目标方针政策步骤措施组织编制全国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实施
军区民防空部门应国家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措施组织编制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民防空部门批准实施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根国家军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实际组织编制级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级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军区民防空部门审核报国家民防空部门批准实施
民防空重点城市方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组织编制级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级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审核报级民防空部门批准实施
县级方民政府民防空部门编制民防空工程建设中期计划应明确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作项目储备
第十条 国家民防空部门根中期计划求年____月达翌年年度计划安排原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根原求储备项目编制级年度计划草案安排年建设务具体项目军区民防空部门审核汇总八月中旬报国家民防空部门国家民防空部门综合编制全国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草案报国家发展计划部门审批
筹资金安排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应附级民防空财务部门出具验资证明年度计划草案编制应年度预算编制相致年度预算执行应批准预算进行
第十条 全国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国家发展计划部门统达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必须根国家达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会级发展计划部门达民防空重点城市执行民防空部门年____月底前报国家军区民防空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批准达单位者擅调整者改变严禁擅变更建设项目者完成国家计划
第十三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确需调整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应年____月底前报国家民防空部门批准达实施
第十四条 级民防空工程建设理部门应严格国家制定民防空工程建设统计制度报表求准确时全面反映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 建设责程序项目划分
第十五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责划分
()民政府民防空指挥工程公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民防空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民政府民防空指挥工程建设费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公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建设费方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民防空部门法筹措费解决
(二)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工程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分负责组织建设关单位负责修建单位员物资掩蔽工程建设费关部门单位解决
(三)防空室工程关单位者负责组织建设建设费建设单位者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十六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列基程序进行:
()根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
(二)根批准项目建议书编制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批准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提出总概算
(四)根批准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国家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证
(六)根批准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审查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招标施工准备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证者批准开工报告
(七)国家关规定组织施工
(八)工程竣工时编制竣工文件组织竣工验收报备案进行竣工决算交付
第十七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列标准划分
()型项目:
投资规模___万元〈含〉工程
投资规模___万元〈含〉级民防空指挥工程
(二)中型项目
投资规模___万元〈含〉___万元工程
投资规模___万元级民防空指挥工程
(三)型项目
投资规模___万元〈含〉___万元工程
(四)零星项目
投资规模___万元工程
第四章 建设前期工作项目审批权限
第十八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容包括建设必性建设点建设规模防护求战时时途建设条件环境影响协作关系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战备效益社会效益济效益初步分析
第十九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批准项目建议书委托具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工程项目行性研究报告
行性研究报告容包括建设目建设具体点征拆迁情况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战时时途防护指标战术技术证市场调查预测济指标研究较分析水文质气象资料政府部门协作单位签署意文件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源筹措方式工程总体设计原方案选优工程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措施者生产(营)组织理战社会济效益评价工程位置图选定方案图加固改造项目应包括原设施设备利情况
第二十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批准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相应资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容包括设计设计总说明建筑总面图面图剖面图体结构形式剖面防护系统图风水电专业系统图设备材料表技术措施项技术济指标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设计概算
l第二十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根批步设计文件委托具相应资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容包括设计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基基础防护系统工程施工图通风空调排水供电通信工程施工图种设备材料表基础处理结构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二十二条 新建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列权限审批
()型项目国家民防空部门审批
(二)中型项目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审批中项目建议书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军区民防空部门备案
(三)零星项目编报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民防空重点城市民防空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备案
限项目国家关规定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建设单位国家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施工许证者提出开工报告附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中型项目开工报告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审批型项目开工报告民防空重点城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审批报级民防空部门备案零星项目外未批准开工报告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准擅开工
第五章 发包承包
第二十四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承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实行招标发包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重设备采购应中华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采公开招标者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第二十五条 实行招标发包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建设项目理机构者委托法取相应资质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等事宜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民防空工程招标评标活动
进行民防空工程招标必须接受法实施行政监督国家省治区直辖市重点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宜公开招标国家发展计划部门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进行邀请招标
涉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宜进行招标国家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二十六条 招标发包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应发包法中标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发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项者项发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承包单位完成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肢解成干部分发包承包单位发包方应承包方法订立书面合合参国家建设工程勘察合建设工程设计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工程建设监理合等示范文
第二十七条 禁止承包单位承包全部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者承包全部工程建设项目肢解分包名义分转包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中部分工程发包具相应资质条件分包单位总承包合中约定分包外必须建设单位认施工总承包工程体结构施工必须总承包单位行完成
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合约定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分包合约定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包工程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
第二十八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承包应公开公正等诚实信原进行
第六章 质量理
第二十九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建设工程质量理条例规定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理相结合质量理机制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三十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理制度国家民防空部门全国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理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行政区域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理
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理国家省〈治区直辖市〉民防空重点城市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委托具资格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理接受级建设行政部门指导
第三十条 接受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国家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申报竣工工程出具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二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程施工中应国家关规定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参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第三十三条 事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强制性标准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务投资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单位应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出意见认真进行设计修改建设单位应勘察设计设计修改进行监督 设计单位应参民防空工程质量事分析设计造成质量事提出相应技术处理方案
第三十四条 事民防空工程监理单位应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公正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公维护项目法监理单位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应法律规定合约定民防空工程投资质量工期实施全面监督理监理单位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监理单位转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事民防空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强制性标准工程设计文件科学组织文明施工擅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承包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应负责返修
第三十六条 民防空工程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等
民防空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展行保修义务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
民防空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国家关规定执行保修时间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收工程竣工报告应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列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合约定项容
(二)完整工程技术档案施工理资料
(三)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技术标准规定进场试验报告
(四)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签署质量合格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
民防空工程验收合格方交付
第三十八条 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案制度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___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接受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关部门出具认文件报民防空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国家民防空部门关档案理规定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环节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工程竣工验收时城建档案馆民防空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七章 造价财务理
第四十条民防空工程造价理机构应国家关规定民防空工程价格活动实施监督理法取相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事委托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十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部审计制度级民防空部门应国家关规定民防空工程建设进行项目审计造价审计审计中发现问题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级民防空财务部门应严格批准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施工进度实施费保障审核竣工决算
第四十三条 级民防空财务部门规定第十条求严格审查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源符合规定方出具验资证明 第四十四条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费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费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第八章 防空室建设理
第四十五条 城市新建民建筑国家关规定修建防空室
前款称民建筑包括工业生产厂房配套设施外非生产性建筑
第四十六条 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参城市应建防空室民建筑计划项目报建联审国家关规定负责防空室防护方面设计审查质量监督
第四十七条 新建民建筑应列标准修建防空室:
()新建___层〈含〉者基础埋深___米〈含〉民建筑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___级〈含〉防空室
(二)新建款规定居民住宅外民建筑面
总建筑面积___方米面建筑面积___修建___级〈含〉防空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济目标区款规定居民住宅外新建民建筑次性规划面总建筑面积___集中修建___级〈含〉防空室
二三款规定幅度具体划分类民防空重点城市___修建二类民防空重点城市___修建三类民防空重点城市城市〈含县城〉___修建
(四)新建款规定外民防空重点城市居民住宅楼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室
(五)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翻新住宅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室
新建防空室抗力等级战时途城市〈含县城〉民政府民防空部门确定
第四十八条 规定应修建防空室民建筑质形等原宜修建者规定应建面积民建筑面首层建筑面积民防空部门批准修建必须应修建防空室面积需造价缴纳易建设费民防空部门统易修建 防空室易建设费收取标准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价格部门会财政民防空部门防空室造价制定
第四十九条 防空室易建设费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部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全额缴级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理专项民防空建设单位调截留挪
第五十条 部门权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室建筑面积易建设费者降低防空室防护标准
第五十条 规定应修建防空室防空室建筑面积单列需资金建设单位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纳入级基建设投资计划
防空室概算预算结算应参民防空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五十二条 防空室设计必须具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国家颁布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第五十三条 应建防空室民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应民防空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室防护设计审核未审核批准者审核合格规划部门发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建设行政部门发施工许证建设单位组织开工
第五十四条 民防空部门批准需缴纳防空室易建设费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前应先缴纳防空室易建设费
建设单位缴纳易建设费民防空部门应建设单位出具财政部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财政部门统印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
第五十五条 防空室施工应建筑起实行招标确定具相应资质等级施工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审核批准防空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强制性标准求施工确需变更设计必须原设计文件批准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 修建防空室选防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五十七条 防空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建设行政部门备案时应出具民防空部门认文件
第五十八条 民防空部门应审批验收防空室程中形成文字图纸技术资料法档保存防空室纳入民防空工程进行统计
第五十九条 单位投资建设者连面建筑整体购置防空室时投资者者关规定进行维护理战时民防空部门统安排
蒙古治区防空室易建设收费理规定
第条 搞全区结合面民建筑修建防空室(简称防空室)工作保证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增强城市整体防护力根中华民国民防空法_______中央军__关加强民防空工作决定(中发[___]___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规范防空室易建设收费规定__通知(计价格[___]___号)关规定结合治区济发展城市建设实际制定规定
第二条 修建防空室法建设防工程重组成部分战时保障城市居民掩蔽减少员伤亡重手段全区城市(含新开展防工作旗县城镇)规划区新建民建筑必须国家规定法步建设防空室防空室建设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费实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
第三条 规定需配套建设防空室防空室建设民建筑项目计划达实行步配套建设收费
第四条 新建十层基础埋置深度___米(含___米)九层民建筑应建满堂红(面建筑首层相等面积)防空室确列条件限制修建建设单位申请易建设:
()采桩基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三米(者足规定室空间净高)
(二)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室面积占面建筑首层局部结构基础处理困难济合理
(三)建流沙暗河基岩埋置浅等段项目质条件适合修建
(四)建设段房屋道设施密集防空室施工者难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前条规定提出易建设申请防行政部门批准应建防空室建筑面积概算造价缴纳易建设费防部门统安排易建设防工程具体收费标准:呼浩特市包头市方米___元盟市城市(包括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方米___元旗县(市)城镇方米___元
第六条 民建筑次达规划设计务
面总建筑面积百分二建设单位统规划修建防空室防空室建设面积少___方米应建未建面建筑总面积缴纳易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呼浩特市包头市方米缴纳___元盟市(包括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城市方米缴纳___元旗县(市)城镇方米缴纳___元
第七条 民建筑项目应适减免防空室易建设费: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廉租房济适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二)新建幼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残疾修建生活服务设施等民建筑减半收取
(三)时民建筑增加面积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免收
(四)遭受水灾火灾抗拒灾害造成损失原面积修复民建筑予免收
第八条 防部门易建设费修建防工程产权权防部门
第九条 根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部___<民防空财务理规定> <民防空会计制度>__通知(国动字[___]___号)规定防费实行系统理
级民政府防部门财务理受级民政府防部门领导监督接受级财政部门业务指导监督级防部门收取易建设费属预算外资金应全额缴入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理专项易建设防工程部门单位挤占截留挪
第十条 级防部门应价格部门办收费许证证收费收取防空室易建设费必须治区财政厅印制监制专票严格遵守关票理规定
第十条 级民政府价格财政防部门加强防空室易建设收费监督检查擅扩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资金途等违反国家关收费理规定行法查处
河北省结合民建筑修建防空室理规定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结合民建筑修建防空室理增强城市防空防灾力保护国家民生命财产安全根中华民国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民国民防空法〉办法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实际制定规定
第二条 省城市规划区结合民建筑修建防空室(简称修建防空室)建设维护理活动适规定
第三条 县级民政府应加强修建防空室工作领导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解决修建防空室工作中存问题
第四条 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修建防空室理工作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职责做修建防空室相关工作
第五条 修建防空室应坚持长远建设时相结合战时防空城市防灾相结合合理布局完善功相结合原
第六条 单位权破坏侵占防空室设备设施行进行劝阻举报投诉
第七条 县级民政府军事机关民防空部门修建防空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单位应予表彰
第二章 建设理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新建民建筑(工业生产厂房配套设施外)列标准修建防空室:
()十层者基础埋深___米民建筑民防空重点城市居民住宅楼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二)条第()项规定外民建筑面建筑面积二千方米例修建:类国家民防空重点城市百分五二类国家民防空重点城市百分四三类国家民防空重点城市百分三城市百分二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济目标区等区域条第()项规定外民建筑第(二)项规定例集中修建
新建防空室防护类抗力等级战时途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府民防空部门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国家省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规定应修建防空室民建筑质形等原宜修建者修建面积民建筑面首层建筑面积批准权限民政府民防空部门批准修建建设单位必须应建建筑面积规定标准缴纳防空室易建设费民政府民防空部门统组织易修建防空室易建设费收费标准省价格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批准减免防空室易建设费
国家减免防空室易建设费规定规定执行
防空室易建设费应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理县级民政府关部门挤占截留挪财政审计部门民防空部门应加强防空室易建设费收缴情况审计监督
第十条 建设单位修建防空室应法民政府民防空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省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防空室应面建筑时法实行招标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关单位应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防空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具相应资质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中确需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应加强防空室质量理委托具资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防空室防护方面质量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规定修建防空室防空室建筑面积应单列需资金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国资金者国资金新建防空室概算预算结算参民防空工程概算预算定额
第十六条 防空室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空气滤吸收器等民防空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企业应具相应资质国家规定标准生产安装防空室防护防化设备应施工图设计文件体工程步建设安装
第十七条 防空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建设部门备案时应出具民政府民防空部门认文件
第十八条 防空室竣工应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参加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民政府民防空部门移交关资料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规定缴纳防空室易建设费
第三章 维护
第十九条 防空室维护应遵循分工负责偿结合损害赔偿原
第二十条 防空室维护理责未建设单位负责已单位负责防空室维护理需费前款规定维护理责落实建设单位者单位应指定维护理员建立技术档案维护保养记录民防空工程维护理求落实保养措施防空室处良状态
第二十条 防空室维护理应达列标准:
()结构完
(二)部整洁渗漏水
(三)构配件锈蚀损坏防护设备设施性良
(四)通风排水供电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五)进出道路畅通孔口伪装面附属设施良
(六)防汛设施安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 时防空室单位应制定时转战时实施方案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备案战争等特殊情况需停止防空室时防空室单位应条件停止时转战时实施方案求恢复战时功
第二十三条 时防空室单位应关规定缴纳民防空工程费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收取民防空工程费应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理收费标准省价格部门会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防空室建设单位者单位应建立防空室安全理制度制定防火防汛应急方案时进行安全检查消事隐患确保安全
第二十五条 防空室单位改变工程体结构拆工程配套设备设施防空室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应加强关防空室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应时查处
第二十七条 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列措施:
()求关单位提供监督检查事项相关文件资料
(二)根需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三)求关单位监督检查事项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四)进入防空室实施现场检查
(五)制止违反关防空室法律法规规章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措施
第二十八条 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执法员履行前条职责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单位应予配合妨碍拒绝阻挠
第二十九条 县级民政府民防空部门破坏侵占防空室设备设施举报投诉应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
第三十条 民政府民防空部门关部门工作员违反规定列情形级部门者监察机关法予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法办理行政许
(二)时查处举报投诉
(三)擅提高降低防空室建设标准者易建设费收费标准
(四)挤占截留挪防空室易建设费
(五)玩忽职守滥职权徇私舞弊行
第三十条 违反规定第八条第款规定河北省实施〈中华民国民防空法〉办法关规定予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规定第十条规定民政府民防空部门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规定缴纳防空室易建设费处万元三万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民政府民防空部门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处三千元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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