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公司中华民国公司法企业集团登记理暂行规定设立集团限公司规范公司组织行保护公司股东正权益根中华民国公司法企业集团登记理暂行规定国家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章程公司行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公司名称住营范围注册资
第条:公司名称住
1 公司名称:
2 公司住:
第二条:公司营范围(具体登记机关核定准):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民币 万元实收资 万元 注册资虚假公司成立抽逃出资国家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
第三章 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实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四条: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姓名(然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法股东填写):
(1)
(2)
(3)
(4)
第五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例 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模式宗旨
公司 企业集团母公司公司设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具企业法资格法独立承担民事责分公司具企业法资格民事责公司承担
公司少拥三家子公司
公司限责公司股份限公司投资出资额限投资公司承担责
公司限责公司股份限公司投资投资接受投资公司利润转增资增加额包括
公司全部法财产法营负盈亏法纳税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事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监督
第七条:公司成员企业投资情况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金)公司出资额子公司中占例:
第八条:股东权利义务
1 股东义务:
1. 应足额缴纳章程规定认缴出资额
2. 公司核准登记抽回出资
3. 出资额限公司债务承担责
4. 章程规定公司缴纳出资应承担违约责
5. 遵守公司章程
2 股东权利:
1. 出资额占例享股权分取红利
2. 参加股东会出资例行表决权
3. 选举选举董事监事权利
4. 查阅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营权利
5. 法律章程规定转股权优先购买股东转股权公司新增资权利
6. 法分公司解散清算剩余财产权利
7. 参修改章程权利
第九条:
第四章 公司机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
第九条:公司机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
1 股东会职权
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组成公司高权力机构职权:
1. 决定公司营方针投资计划
2. 选举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
3. 选举更换股东代表出监事决定关监事报酬
4.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6.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8. 公司增加者减少注册资作出决议
9. 公司分立合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等作出决议
10. 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 股东股东外转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2. 修改公司章程
2 股东会议事规:
1. 股东会公司增加者减少注册资合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代表三分二表决权股东通
2. 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二表决权股东通
3. 股东会会议股东出资例行表决权
4. 股东会首次会议出资股东召集持章程规定行职权
5. 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时会议
6. 定期会议应章程规定时召开代表四分表决权股东三分董事者监事提议召开时会议
7. 股东会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持董事长特殊原履行职务时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者董事持
8.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9. 股东会应议事项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股东应会议记录签名
3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股东负责行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决议
3. 决定公司营计划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者减少注册资方案
7. 拟订公司合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8. 决定公司部理机构设置
9. 聘者解聘公司理(总理)根理提名聘者解聘公司副理财务负责决定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基理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
1. 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召集持董事长履行职务时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董事召集持三分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 董事会会议年举行 次董事期
年期届满连选连
3.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4. 董事会应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董事应会议记录签名
4 公司设理董事会聘解聘理董事会负责行列职权:
1. 持公司生产营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营计划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部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基理制度
5. 拟订公司具体规章
6. 提请聘者解聘公司副理财务负责
7. 聘者解聘应董事会聘者解聘外负责理员
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5 公司设监事会股东会决定选派监事期 年期届满连选连
董事理财务负责兼监事
监事会行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董事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者公司章程行进行监督
3. 董事理行损害公司利益时求董事理予纠正
4. 提议召开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10条 :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董事会选举产生期 年
列情形担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理员:
()民事行力者限制民事行力
(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财产者破坏社会义市场济秩序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者厂长理该公司企业破产负责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违法吊销营业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法定代表负责该公司企业吊销营业执日起未逾三年
(五)负数额较债务期未清偿
(六)国家公务员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执行董事监事者聘高级理员该选举者聘效
第十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理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负忠实义务勤勉义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理员利职权收受贿赂者非法收入侵占公司财产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高级理员列行:
()挪公司资金
(二)公司资金名义者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股东会意公司资金贷者公司财产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者未股东会意公司订立合者进行交易
(五)未股东会意利职务便利者谋取属公司商业机会营者营职公司类业务
(六)接受公司交易佣金
(七)擅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公司忠实义务行
执行董事高级理员违反前款规定收入应公司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理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
第五章 股东出资转规定
第十三条 股东间相互转全部者部分股权
第十四条 股东股东外转股权应股东半数意股东应股权转事项书面通知股东征求意股东接书面通知日起三十日未答复视意转股东半数意转意股东应购买该转股权购买视意转
第十五条 股东意转股权等条件股东优先购买权两股东张行优先购买权协商确定购买例协商成转时出资例行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民法院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程序转股东股权时应通知公司全体股东股东等条件优先购买权股东民法院通知日起满二十日行优先购买权视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股权公司应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关股东出资额记载公司章程该项修改需股东会表决
列情形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票股东请求公司合理价格收购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符合规定分配利润条件
(二)公司合分立转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者章程规定解散事出现股东会议通决议修改章程公司存续
(四)股东会会议决议通日起六十日股东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股东会会议决议通日起九十日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然股东死亡合法继承继承股东资格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制度
1 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财政部门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会计年度终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规定期限分送股东法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列报表附履明细表:
1. 资表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2 公司法律规定分配年税利润时提取利润百分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百分 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公司注册资百分五十提取
股东会决议提取意公积金
3
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余利润股东出资例分配
4 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扩公司生产营者转增加公司资
5 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公司集体福利
6 公司法定会计计帐册外立会计帐册
公司资产名义开立开立帐户存储
挪公司资金者公司资金贷侵占公司财产
第十八条:公司破产解散清算
1 公司清偿期债务法宣告破产民法院关法律规定组织股东关机关关专业员成立清算组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
公司列情形解散:公司清算组应公司清算结束日起30日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者公司章程规定解散事出现公司通修改公司章程存续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法吊销营业执责令关闭者撤销
(五)民法院法予解散
(六)然灾害等抗力需解散
(七)公司合者分立需解散
3 公司前条第123项规定解散应十日成立股东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清算期限行列职权:
1. 清理公司财产分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2. 通知者公告债权
3. 处理清算关公司未结业务
4. 清缴欠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民事诉讼活动
4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者关机关确认清算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章 公司外投资担保
第十九条 公司企业投资法律法规规定外成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出资
第二十条 公司企业投资者提供担保股东会决议
第二十条 公司公司股东者实际控股提供担保必须股东会决议担保股东者实际控股支配担保股东股东会参该担保事项表决该项表决出席会议股东持表决权半数通
第七章 附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期限 年公司营业执签发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章程公司法相抵触公司法规定准
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章程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登记注册日起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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