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理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进步完善校外机构设置理促进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根中华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民政府办公厅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78号)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称校外培训机构指:市行政区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国家机构外社会组织利非国家财政性费面中学生举办学科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科技普社会实践活动等类形式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统称校外培训机构)包括3周岁婴幼早教机构托机构职业技培训机构特殊行业相关部门特定准入规定培训机构
第三条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宏观理监督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法负责行政区域校外培训机构理工作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问题
第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切实加强建设坚持做建设步谋划组织步设置工作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实行部门属理相结合部门理时接受机构组织指导理
第五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坚持社会义办学方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觉接受政府部门理监督检查评估
第二章 设置条件标准
第六条 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列条件:
()举办者应国家机构外社会组织具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力公民(国家公职员外)
(二)拟校外培训机构校长年龄男超70周岁女超65周岁身体健康专职持日常工作具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学科学历5年相关教育教学验
(三)定数量开办专业办学规模相适应教师专职教师低少5少教师总数三分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学历资格2名具专业资质财务员1名专职行政理员相关法律法规聘员签订聘合劳动合劳务协议聘职教师教事理工作职教师事偿辅导提供场
(四)校外培训机构应设立董事会理事会形式决策机构(组成数应少5单数)中三分董事者理事应具5年教育教学验
(五)完善办学章程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方案培训容相应教学计划纲教材
(六)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学幼园校园校舍应避开简易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室车库等适合办学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危学生身安全场培训机构登记址必须实际教学场址相致必须学校章程中载明址相致举办者场办学应提供办学场房屋权属证明租场办学应提供具法律效力租赁合校舍租期期申请办学日起少3年外办学场应符合列条件求:
1办学场校舍总建筑面积少300方米中教学面积少80培训时段生均教学房建筑面积少3方米培训机构楼层高5层教室办公室应设处
2招收寄宿学员具备满足需住宿条件应配备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生活活动场
3学员提供餐饮服务应取法资格体时办理相关食品营许方提供食品供应服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理制度规定配备理员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4校外培训机构应配备专(兼)职保安专职安全理员配备必安全防护器械包括警棍钢叉卫喷雾催泪罐防刺背心钢盔等通道走廊教室(含场)等重点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终端存存储时间低30天
5教学生活场应符合国家关消防食品卫生等理规定求取政府关部门具评估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相应合格证明材料
(七)具办学层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教学仪器实验设备适图书必现代化教学设施
(八)具稳定办学费源般教育培训机构开办资金资产少30万元中办学实际投入(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等)低开办资金总额50%
资金资产源数额属实具评估资质中介机构法进行评估提供合法效验资报告评估报告
第三章 设置申请求
第七条 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审批属理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机构拟设县(市区)教育部门者行政审批部门提出
第八条 申请办学应提交列材料:
()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学校名称办学址费筹措源数额理办法办学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部理体制举办者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公民应签字
(二)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法证书营业执原件复印件举办者应提交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拟培训机构校长资格证明文件档案关系单位意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办学场证明办学场需提交相应房屋土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应提交出租方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等证明文件
(五)资产源资金数额效证明文件(载明产权)
(六)校外培训机构章程章程应包括容:
1机构名称办学址
2办学宗旨容规模层次形式等
3资产数额源性质等
4董事会理事会者形式决策机构产生方式员构成期议事规等
5学校法定代表
6出资否求合理回报
7学校行终止条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事项
(七)学校董事会理事会者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点参加决议容包括通学校办学章程决议选举董事长命校长决议全体成员签字)董事长 (理事长)董事 (理事)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拟聘财会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九)设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期限教学安排教材考核方式
(十)必教学设备图书资料购置证明
(十二)联合出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提交公证联合办学协议确定方举办者代表写明出资数额方式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条涉类证文件均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宜留作档案原件审批机关核予退复印件均应原件者签字盖章注明途
第九条 校外培训机构聘请专兼职教师理员均需单位意签订聘意书
第十条 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名称应符合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字号市区域已批准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名称相相似含已撤销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机构名称应该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名(校外培训机构市县区)+字号(两汉字)+类(教育培训容)+形式(培训学校)
第四章 受理审批
第十条 审批程序时限:
()材料受理举办者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标准审批权限齐备材料提交审批机关办理受理手续正式受理日
(二)材料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委托具相应资质教育评估机构举办者提供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三)实考察审批部门组织办学场校舍设备等进行必实考察校验关证明文件形成考察意见
(四)综合审议审批部门根材料审核实考察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作出批准设立予批准决定审批决定书面形式送达申请
(五)批准发证意正式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机关办理批文颁发办学许证时批准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址负责办学容等信息通网站等媒体社会公告审批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审批设立日起15日携带民办学校办学许证准予行政许决定书等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予批准设立审批机关应书面申请说明理
审批时限应法定期限行政审批项目流程确定时限办理
第十二条 列情形审批机关予批准:
()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条件求出具相关资质证明
(二)社会组织身具备出资条件名义出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三)办学场符合规定相应设置达标准
(四)校外培训机构章程符合法律法规求告知修改
(五)校外培训机构中决策组织员构成符合法定求校长(负责)教师财会员具备资格告知改正
(六)举办者3年违法违规行吊销办学许证
第十三条 审批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须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需分支机构培训点审批部门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分支机构培训点办学条件教师配备应达办法第二章规定相应标准
第十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取办学许证应国家关规定需关部门办理法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设账号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账号报审批机关备案中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机关进行法登记取营业执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机关进行法登记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符合事业单位法登记条件事业单位法登记理机关登记取事业单位法证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进行法登记取相关营业执法证书开展培训
第五章 变更终止
第十五条 校外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址名称举办者层次类等重事项发生变更应报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变更名称应参办法第十件规定名称预先核准报审批机关提交申请修改章程变更理事会(董事会)形式决策机构员应报审批机关备案需提供申请材料:变更申请书决策机构出具决策文件修改章程变更事项参设立条件设置标准办法规定求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审批机关收校外培训机构变更申请应规定审批时限做出决定意变更审批机关收回原许证换发新证意变更应说明理书面告申请
第十七条 校外培训机构列情形应终止办学:
()根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规定求终止审批机关批准
(二)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理暂行条例法律法规吊销办学许证
(三)资抵债法继续办学
(四)连续两年年检合格
第十八条 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应做:
()妥善安置校学生
(二)法进行财务清算
校外培训机构行求终止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清算审批机关法撤销审批机关组织清算资抵债法继续办学终止民法院组织清算
(三)清算财产列序清偿:
1 应退学生学费杂费费
2 应发教职工工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偿债务
校外培训机构清偿述债务剩余财产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账务清算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剩余财产应继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剩余财产公司法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终止办学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机关注销办学许证通政府网站等媒体社会公告
第十八条 变更项目培训机构应审批机关提供原办学许证(正副)换领新证审批机关副填写变更记录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容应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应审批变更日起15日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章 监督理
第十九条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健全监责体系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办学许证违法营机构做取办学许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容培训班次招生象教师资格培训行监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部门重点做相关登记违规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教育咨询名义超范围营食品条件保障等方面监工作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职业培训机构未批准面中学生开展培训监工作民政部门重点做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理规定监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职责负责校外培训场消防安全进行监
第二十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信息社会公布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基办学情况定期社会公布建立完善黑白名单制度证齐全办学规范信誉良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办学资质违法违规办学办学声誉较差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两名单季度末动态更新时社会公布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制度年半年校外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年检结果年6月份社会通报
第二十条 校外培训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容应真实准确审批机关备案方社会宣传发布发布容超出审批机关备案容范围
第二十二条 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时应教育部市场监总局联合印发中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示范文)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容培训期限课程安排收费项目金额退费争议解决办法等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标准应社会公示办学场显著位置公示退费制度培训象缴费前充分告知时接受关部门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公示项目标准外收取费名义培训象摊派费者强行集资收费时段应培训时间相致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3月费校外培训机构应设立缴费专户监账户动接受部门监
第二十三条 校外培训机构面中学阶段适龄童少年举办者变相举办升学相关竞赛评级等考核评价活动市外市中学校提供学生考核结果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教学活动举办学前班幼衔接班学前班幼衔接班等名义进行长短期培训提前教授学容
第二十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招生象培训容班次进度课时间等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动社会公布培训容超出相应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招生象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超县(市区)中学期进度
第二十五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选培训项目课程相匹配教材教材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引进教材应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理关规定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
第二十六条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学生中学校教学时间相突利晚间举办培训结束时间晚20时30分校外培训机构布置学科类作业
第二十七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学员培训容学业成绩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
第二十八条 境外市校外培训机构境外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营活动重利影响时报告等信息应中文文公司网站证券信息披露台境步公开接受监督
第七章 附
第二十九条 办法公布日起实施效期5年原市教育局关印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理办法(修订)>通知(##教〔2014〕3号)时废止
第三十条 办法##市教育局等联合发文部门负责解释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